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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內政部0人出庭晶片身分證訴訟,不甩民間權利救濟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晶片身分證訴訟第二次開庭,身為被告的內政部卻無一人出席。無訴訟代理人、無官員。法庭上僅有原告律師團向法官說明書狀內容。距離新竹市試辦所剩不到一個月,人民急迫需要倚賴訴訟保障基本權的救濟行動,遭內政部以「不出庭」拖延訴訟進度。

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盤點上次開庭以來,來自蔡英文總統與立法院的質疑。從民進黨立委開記者會提出資安疑慮,到媒體報導蔡英文總統在民進黨中常會指出「資安不是找幾個駭客來測試」,這些質疑伴隨著近期公開的資安統計及專家學者產出的文件,更讓民間不解:為何行政院、內政部仍要強推政策,陷人民於風險中?根據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統計,近三年發現1709件政府資安事件。近期立法院質詢也指出政府資安人員缺額嚴重。中研院資訊法中心的政策建議書更直指:晶片模組設計、作業系統、資料寫入設備外包給與中國關係曖昧的廠商。

回顧首次開庭內政部表示晶片卡面、內部資料仍在「滾動式修正」,「不使用網路就不會有數位足跡」。在內政部缺席的今天,作為直接利害關係人的人民更難以釐清政策的定性和內容。綜合以上,施逸翔呼籲在成立獨立專責的個資保護機關,並完成修法立法前,應立即全面停止晶片身分證政策。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主任蕭逸民指出,晶片身分證政策一路以來不透明、未充分與社會溝通釐清風險,以及未就國會質詢改進等作為,人民僅能尋求司法途徑獲取權利保障的機會。今天開庭,內政部未派人出庭、未提供資料,讓原告白跑一趟浪費庭期。請內政部長、行政院長檢討行政機關不尊重司法權的行為。

台權會台灣網路透明報告專員周冠汝表示,上次開庭已約定好今天為第二次開庭。內政部不出庭,如何與民間正面溝通?政策推動至今,民間不斷詢問:為何強制換發?日本讓人民有選擇權,不強制換發。即便是德國、愛沙尼亞,在個資法優於台灣的情況下,均有專法及獨立專責個資保護機關。這兩者,台灣全都沒有。在台灣,人民不只要領晶片卡,甚至無法關閉公開區、加密區等晶片功能。更別說未來如何抵禦可能的數位實名制社會。離試辦倒數不到一個月,試辦計畫在哪裡? 公開區為何要留人臉照片?卡面已具備照片印刷可供辨識,放照片在晶片裡是要做什麼用途?然而行政院仍以多國趨勢護航,不去說明他國條件與台灣的差異,不去分辨一人一號身份制度的不同、法律環境、國際關係條件對台灣的衝擊。便利這項修辭是隱藏風險及避談政策必要性的話術。政府不處理法律、隱私、資安問題,便是把資安風險轉嫁給不知情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