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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長榮打壓全國級工會,勞動部勿作幫兇!

23 5 月 @ 1:30 下午 - 2:00 下午

文/長榮航空(股)公司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時間:1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
地點:勞動部(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下稱本會)」理事長曲佳雲同時為地方級工會聯合組織「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下稱桃產總)」副理事長及全國級工會聯合組織「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下稱工鬥總工會)」副理事長,依據工會法,均可申請會務假處理工會相關事務。然而會務假卻屢遭長榮航空公司刁難:

113年8月20日,曲理事長出席由桃產總與其他工會共同發起之工鬥總工會成立大會,該工會為全國性工會聯合組織,然而長榮航空竟以「本會並非工鬥總工會之會員工會」為由,否准曲理事長當日會務假申請,致使曲理事長僅能以事假名義出席。此後,長榮航空更多次否准其出席工鬥總工會理事會之會務假申請。

本會參與地方性聯合組職(桃產總)或其所屬全國級聯合組織(工鬥總工會)所舉辦活動,依法皆屬工會會務,是為提升勞動條件與捍衛勞動權益,例如本會參與工鬥總工會抗爭行動,最後成功爭取到修法增訂4天國定假日,長榮航空甚至長榮集團全體員工的勞動條件都跟著提升,顯然參與相關活動,本符合《工會法》第1條所定:「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之立法宗旨,也符合本會章程所定的組織任務。退萬步言,工會法施行細則第32條也明定參加工會所屬聯合組織的活動,是會務之一環,本應給予會務假。

長榮航空否准本會幹部參與工鬥總工會相關會務假,明顯是干預工會自主的違法行為,勞動部如縱容長榮航空,不只影響基層工會和其他工會聯合爭取提升勞動條件,對組織、經營工會較困難的民營工會嚴重不利,妨礙民營工人的團結權利,且不論地方級或全國級工會聯合組織的工會幹部,也都是各基層工會的幹部,若基層工會參與全國級工會活動無法被認定為工會會務,不能依法申請會務假,基層工會成員將難以參與理監事會等各項活動,資方也可以藉此削弱地方級或全國級工會聯合組織的能量,阻礙整體勞動環境之改善與進步。

在此,本會呼籲勞動部

  1. 勞動部應明確認定企業工會參與全國級工會活動,依法即屬工會會務,保障民營工人團結權利,更勿成為削弱全國級工會實力的幫兇。
  2. 命長榮航空公司即刻核准相關會務假申請,停止干預基層工會和聯合組織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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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3 5 月
Time:
1:30 下午 - 2:0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