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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徐自強的練習題》紀錄片放映暨映後座談

2016-02-19 @ 2:00 下午 - 5:00 下午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1995年徐自強無端捲入一起綁架案,案發到現在二十年,法院僅憑著同案被告充滿矛盾的自白、且忽略對徐自強的不在場證明,便判定七次死刑、兩次無期徒刑。全案並無科學證據指向徐自強,而他唯一能做的事,只是不斷證明自己無罪。2016年的今天,我們將回顧這段故事,追溯當年事件真相,除了檢視相關事證,亦進一步探究司法人員面對「真實」的態度,了解「無罪推定」精神落實的必要性。

  因為速審法暫獲自由的徐自強,其更九審獲得20年來第一個無罪判決,而檢察官也再次提起上訴,全案仍未定讞。司法改革的曲折前行與緩慢進步,尚待面對的問題,且讓我們邀請您認識徐自強案以及台灣司法的面貌。

  導演的話 / 第一次聽聞徐自強故事是在2012年4月,即使許多人說這是冤案,但在了解各方說法之前,我仍無法相信,他是冤枉的。徐自強出獄之後,我開始介入聽他說自己與共同被告的關係、如何捲入此案,我聽不出任何破綻;且在檢警提出的證明中,也找不到任何足以證明他涉案的直接客觀證據。當知道的越多,我漸漸發現問題不在徐自強。檢警問題很大,三級三審的司法體制也有缺陷,但最大的問題,是我自己。我透過網路資訊、媒體報導所建構的形象來拼湊、評斷這個人,這個先入為主的想法,即「有罪推定」,這是許多人共同的心態,而正是這種心態,讓徐自強被關了16年、被判7次死刑、一度死刑三審定讞,蹉跎了20年的歲月,這20年不只是徐自強的練習題,更是我們應該一起面對司法改革的練習題。

活動時間:2月19日(五)14:00~15:30
活動地點:公共冊所(台北市大安區泰順街24號)

明細:

日期:
2016-02-19
時間:
2:00 下午 - 5:00 下午
活動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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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公共冊所
台北市大安區泰順街24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