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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破除審檢性別盲 看見移工處境 拒絕性侵迷思

2017-07-11 @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公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南洋台灣姊妹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勵馨基金會

時間:民國106年7月11日(二)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

出席: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林淑芬、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李佩香、政治大學法律系王曉丹教授、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林志潔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李佳玟教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專職律師黃盈嘉、法務部檢察司游麗鈴科長

說明:

台灣至今年5月為止,家事移工就已高達22萬餘人,其中有九成以上為女性。多年來,社會新聞頻傳家事移工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等不當對待。然而根據勵馨基金會的實務統計顯示,2014至2015年間移工遭受性別暴力案件的起訴率僅有13.3%,與同年間全國妨害性自主案件的起訴率43.95%相比遠低上許多。

究其背後原因,除了司法人員並不理解移工處境之外,潛藏的性侵害迷思更是移工性侵案件難以跨進法院大門的原因,在檢視近年的判決書、不起訴處分書,發現迄今仍有檢察官以被害人為何不咬傷加害人下體、不大聲呼救為理由,推論沒有性侵害發生。民國88年刑法修正時,將妨害風化罪章改為妨害性自主罪章,以彰顯保障法益不再是社會善良風俗而是個人的性自主權。同時將強姦罪改為強制性交罪,並且刪除條文中「致使不能抗拒」的要件,改訂「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式」,希望將強制性交罪的成罪重點放在違反被害人的意願,進而改變傳統社會要求女性要奮力抵抗、力保貞操的價值觀。如今法官、檢察官一再於司法文書內沿用性侵害迷思,無異是大開當年修法倒車。

現值司法改革之際,立法委員尤美女、立法委員林淑芬、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李佩香、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林志潔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王曉丹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李佳玟教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專職律師黃盈嘉等民間團體代表與專家學者,將於7月11日(二)上午10點假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召開記者會,呼籲應重視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的在職教育,培養司法人員看見移工處境的能力與性別意識,破除性侵害迷思,避免再製性別偏見與刻板印象。

記者會流程:

時間活動安排
10:00~10:05立法委員尤美女主持及林淑芬委員發言
10:05~10:20勵馨基金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南洋台灣姊妹會代表發言
10:20~10:30林志潔教授、王曉丹教授發言
10:30~10:40婦女新知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代表發言
10:40~10:45部會代表回應
10:45~委員總結及記者提問

明細:

日期:
2017-07-11
時間: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活動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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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中興大樓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