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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落實司改決議,鑑定人不再是藏鏡人

2019-03-27 @ 10:0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改革刑事訴訟鑑定制度

時間:2019年3月27日 (三) 10:00~10:30
地點:立法院中興樓101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之1號)

出席:

徐自強/死刑冤案當事人

鄭性澤/死刑冤案當事人

李俊億/臺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教授

張雲芝/台灣文書鑑定學會理事長

陳建同/台灣文書鑑定學會秘書長

尤伯祥/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理事長

羅士翔/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林俊宏/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陳彥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專職律師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要求「司法院研議制定並完善專家證人制度,同時檢討現行鑑定制度功能的缺失及其存廢問題。」,以及「應設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

今年2月20日司法院公布「刑事訴訟法鑑定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劃排除測謊證據能力、建立民間選任與到庭接受詰問等制度改革。2月26日法務部舉行「司法科學制度研究委員會籌備會議」討論組織改造。官方的行動值得肯定,但提出的草案與規劃仍未恪遵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欠缺前瞻視野,無法回應國人期待。

明日本會將邀請鑑識科學專家與冤案受害者現身說法,揭露當前制度弊端,說明改革刑事訴訟鑑定制度的重要性。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應從制度與組織這些根本問題著手,強化鑑定品質,提升鑑定人的公信力,如此才能杜絕冤案發生,實現司法正義!

明細:

日期:
2019-03-27
時間:
10:00 上午 - 10:30 上午
活動 標籤:

地點

立法院中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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