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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請勞動部肯認判決,勿上訴拖磨勞工!

2021-04-21 @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桃園市環保局工會、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時間:110年4月21日(三)上午10點
地點:勞動部(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

訴求:請勞動部接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101號判決,勿再上訴拖磨勞工。

桃園市環保局工會張姓會員因為多次支持並聲援工會活動,早已被隊長視為麻煩人物,因此隊長藉故以張姓會員請病假過多為由,擅自設立調職內規,並利用該內規將張姓會員調離駕駛一職,不僅造成張姓會員每月損失600元駕駛獎金,也打擊了張姓會員的勞動尊嚴,更是在當區隊形成寒蟬效應,讓許多會員因此不敢參與工會活動,為捍衛張姓會員勞動權益及尊嚴,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即107年勞裁字第67號案)。

詎料,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竟認為隊長僅是因為張姓會員病假過多因而調離駕駛職,漠視隊長逕自頒布不合理的調職內規,更是忽視雙方先前勞資關係緊張之脈絡,最後,勞動部判工會敗訴,工會認為勞動部裁決結果不僅保守,更會影響未來積極參與工會活動會員的勞動權益,嚴重影響工會運作,故上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最後,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多次開庭調查,確認隊長調職實屬無理且毫無醫學根據,且綜觀工會先前勞資關係實屬緊張,最後判定桃園市環保局打壓工會,不僅廢棄勞動部裁決委員會之裁決,更是直接認定資方將張姓會員調離駕駛職位及要求不合理的醫師診斷證明,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及第5款。

因此,工會於4月21日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勞動部應虛心接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而非浪費公帑上訴到底,拖磨被打壓的勞工。

明細:

日期:
2021-04-21
時間: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地點

勞動部
台北市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