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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通姦除刑罰,幸福不能靠捉姦

2020-03-26 @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時間: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點: 司法院 司法大廈門口(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主持人:莊喬汝(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執業律師)

出席代表:

莊喬汝 (婦女新知基金會 董事長,婦女新知版法庭之友意見書代表)

陳宜倩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教授,性別研究學界法庭之友意見書撰寫人)

林實芳 (婦女新知基金會 董事,律師版法庭之友意見書代表)

謝孟釗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法務主任,伴侶盟版法庭之友意見書代表)

陳文葳 (婦女新知基金會 董事,國際人權公約版法庭之友意見書 代表)

許欣瑞 (波栗打開開資源網召集人及法庭之友意見書代表)

蔡易儒(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秘書長)

馮喬蘭(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 執行長)

閔柏陵(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理事長)

阿 球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教育 推廣部主任)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

小 光 (拆框工作坊版法庭之友意見書代表)

大法官會議即將3月31日召開憲法法庭,針對是否廢除刑法通姦罪進行言詞辯論。廢除「假保護為名,實則加速婚姻家庭崩解」的刑法通姦罪,是台灣邁向性別平等的重要指標,也是邁向婚姻關係民主協商的重要里程碑。

婦女新知基金會從1994年即開始討論刑法通姦罪之除罪化,多年來我們不時投書各大報、召開記者會,並曾於台灣各地辦過多場婦團座談、溝通會議,呼籲政府與社會大眾正視刑法通姦罪的存在並不能使婚姻更加美滿幸福,外遇行為更是從未消失,反倒讓女性不成比例地受罰,導致性別不平等的效果。推動廢除刑法通姦罪,並非贊同通姦,而是深知婚姻幸福無法靠抓姦來維護,希望藉由去除刑事罪刑,讓人們能學習更健康的方式處理情感失落與婚姻關係,而非淪為報復手段。

本會以多年來推動婚姻家庭平權與修法之經驗,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外,也邀請不同領域的專家與團體,從性別、法學、法律實務經驗、國際人權公約、非典型親密關係等撰寫法庭之友意見書一起遞交給大法官;並且與關心台灣性別平等與婚姻家庭平權的民間團體到場支持,懇請大法官本於守護憲法、保障人民權益之精神,廢除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讓婚姻回歸民法,讓婚姻家庭的樣貌獲得鬆綁,讓人民的親密關係恢復民主多元,讓孩童的最佳利益獲得真正的保障。

明細:

日期:
2020-03-26
時間: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地點

司法院門口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