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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葉繼元免職在即–免職處分立刻駁回!全面檢討警消懲戒!

2016-06-23 @ 9:3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 /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新任內政部長葉俊榮的第一個考題:留髮or留頭?

保二總隊為惡意解雇長髮員警葉繼元,以「葉員於報備長官後在單位餐廳內用餐10分鐘」為由,誣指葉為曠班而濫行申誡。嗣後,保訓會無視保二總隊之惡意懲處行徑,以及一般長時間勞動者於工作中會在公司內用餐之常態,日前做出決定維持保二懲處之裁決。

現在只要警政署審核過免職令,葉繼元就會立即喪失工作。

然而,此案有重大瑕疵,倘若免職成立,也表示內政部縱容所屬機關違法亂紀、惡意解雇,作為吹哨人的基層員警權益該如何被保障?

基層警消常因為莫名的理由被懲處,行政機關主官(管)往往隨主觀認定是否違反規定,恣意做出裁罰。現行的警消考績與獎懲制度無法真正落實公平正義原則,達到獎優汰劣之功能。也因此,葉繼元案絕對不是個案,更反映整體制度問題。

5月20日,葉繼元已在撰寫公開信給新任內政部長葉俊榮【我是長髮警察,我可以嗎?–長髮警察給長髮部長的一封信】,要求檢討此案瑕疵,但內政部至今卻仍未表態。

葉俊榮部長是憲法學者,對行政法院對於違法行政命令與行政裁量之審查亦有深入見解。現在,葉繼元因為爭取權益即將要被免職,部長如何看待所屬機關惡意免職?部長在學院提倡的進步理念,是否有可能著手改變特別權力關係以及因該理論而對諸公務員,尤其是特別強調服從的警察與消防員們,所造成的傷害呢?有沒有可能改造警政體系的官僚、威權,進一步落實性別平權與勞動權益保障?

本會要求內政部:
1、撤銷葉繼元蓄髮申誡、駁回葉繼元免職處分
2、通盤檢討現行警消懲戒與考績制度問題

時間:6/23(四)09:30集結,10:00行動

地點:內政部前(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發言人:
葉繼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長,長髮警察)

郭德田(葉繼元委任律師)

徐國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監事,高雄市消防員)
藍毓傑(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台北市消防員)

高旭寬(TG蝶園)
台灣人權促進會

 


明細:

日期:
2016-06-23
時間:
9:30 上午 - 11:00 上午
活動 標籤:

地點

內政部前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