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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席琳迪翁的愛情反思污名

文/ 宋竑廣

擁有電影鐵達尼號主題曲「My Heart Will Go On」等暢銷歌曲的西洋天后席琳迪翁,這位專輯銷量超過2.6億張,創下超過100項個人獨佔紀錄,榮獲歐洲歌唱大賽冠軍、多次葛萊美獎、世界音樂獎、美國音樂獎等肯定的歌手,除輝煌的事業成就之外,她打動人心的情歌,不知成為多少台灣情侶的背景音樂,而她本人的愛情故事,就跟這次亞洲巡迴喊停的原因(配偶健康堪慮)背後一樣,有著許多令人側目與佩服之處。

席琳迪翁和她的先生雷恩安傑利,不但曾是事業上的長期夥伴,也是一對相差26歲的跨世代戀人,這樣巨大的年齡差距,迥異於一般伴侶的背景,一開始連他們本人都沒有公開,怕無法被世人所接受;甚至席琳迪翁和雷恩安傑利初相遇的時候,她只有12歲,作為經紀人的雷恩走入她的生活之後,不知不覺地,或一見鐘情地,她便愛(單戀)上了當時還是有婦之夫的雷恩。

當時,這位未來的世界情歌天后,無可自拔地單戀著雷恩,她自述道:「我找到他的一張照片,一天千百次地盯著看,晚上躺在床上吻了又吻。在我入睡之前,我把它藏到枕頭下面,擔心和我共睡一室的媽媽看見。」但媽媽當然還是發現了,從此絕口不提;對少女時期的席琳來說,這樣的單相思可說毫無前途,但她說:「我非常清楚,我不會從這種愛中掙脫出來。」她甚至不知道對方的心意,直到雷恩離婚之後,她才有了希望,然後交往、結婚,成就了至今二十年不離不棄的婚姻。

愛上已婚之人、跨代戀,或青少女時期的戀愛憧憬,無一是世俗能夠輕易認可的。愛上已婚之人,會有什麼負面評價,毋須贅言;跨代戀,則因為某一方年紀大得多,類似導師的地位,而被認為有誘導、拐騙,甚至以權力脅迫的嫌疑,而不被認為是真愛;而少女時的戀愛憧憬,就世俗的眼光來看,也好不到哪去,因為年紀還小,就被斷定為不懂、不能確認何謂真愛,常見的「同性蜜友期」便是如此,但其實學理上並不成立(參見文章「拒絕拷貝”同性密友期”山寨知識」)。說穿了,後兩者,相當程度地弱化了另一方的自主性,所幸,少女席琳是如此地「我心永恆」,一如她的情歌。

宛如一種佐證般,席琳迪翁直到1993年,她25歲,發行第三張專輯「The Colour of My Love」時,才公開她與雷恩的關係,「出乎他們的意料,公眾並沒有指責他們的年齡差距,而是祝福這對情侶。」很快地他們訂婚並且在隔年結婚,這一年專輯大賣,單曲「The Power of Love」獲得突破性的成功。

許多經典的愛情故事,都有打破常規的特質,因而獲得無數歌頌,然而,曾幾何時,愛或真愛,同樣也是保守限制的代名詞,究竟何者值得高歌,自不待言;不少台灣人把惠妮休斯頓的離別歌曲「I Will Always Love You」,拿到婚禮之類的場合播放,不知是祝福還是詛咒;相對於這樣的錯誤認識,希望在席琳迪翁來台獻唱之時,大家則可以透過她的愛情故事,去了解,去感受,何謂愛的力量。

圖片來源:http://actionlist.ru/artists/artist/celine_d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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