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媒體, 投稿

錢多事少還算加班?公視記者好好混?

文/吳東牧(公視新聞議題中心PNN製作人)

政大新聞系的劉昌德教授是位實務經驗出身的學者(十多年前和我曾是台灣日報同事)。最近台北市即將上任的勞動局長賴香伶公開說要對媒體業進行勞動檢查,昌德老師發表了精準的評論,談到記者的工時問題,加以最近公視內部有幾個討論到新聞部表現的場合,醞釀出一些圍繞著相關問題打轉的思緒,還有些餘溫,閱讀分享之餘,隨手在臉書貼了幾段文字。又想說也許可以稍加補綴,貼在這裡,算是個人對於上週日這場活動的後記:

到公視新聞部將近15年,在很多場合自我介紹,聽者(尤其同業)的反應多半是:「公視不錯喔?」更直接一點的會說:「在那邊跑新聞很輕鬆吼?」不只如此,這屆公視董事會去年成立後,有些董事也和我談過他們印象中公視新聞的表現,有幾位的看法約略可歸納是:待遇不比商業媒體差,但表現不見得比較好。

我覺得董事這樣的看法不完全錯,但也不完全有道理。應該說,這樣的看法把兩件未必直接相關的事實放在一起,容易引發出像標題那樣,不夠精準、對公視新聞工作者不盡公平、貼標籤般的負面評價。

就拿工時來說吧:公視新聞部多數從業人員(尤指每日新聞),不知是否為當今臺灣主流(?)媒體當中,比較早(不知現在還是不是唯一)嚴格施行一般工時制的勞工(最簡單的說法就是超時算加班)?雖然一兩年下來,衍生了種種問題也招致各樣批評,諸如,新聞(更)難機動調度、時效(更)不快、深度(更)不足、(更)欠缺挖掘能力……但記者勞動條件正常化是原則問題,不該與工作表現直接掛鉤。

十個吃滷肉飯的人可以合力搬動一張會議桌,一個吃牛排的人獨力卻行不通,所以應該責怪這個搬不動的傢伙為何吃牛排?請他改吃滷肉飯,難道就搬得動了?(反過來說,請個天天吃滿漢大餐的人來,他最多還是只能搬得了兩張椅子,甚至可能只想翹二郎腿坐在椅子上 ~ 這又是另一個問題……)

結論:要搬動一張會議桌,你不該找十個人然後只給他們吃滷肉飯;也不可能只找一個人然後開出請他吃王品牛排或滿漢全席的條件。也許你該考慮找三四個人,搬動兩張會議桌,然後請他們吃牛肉麵,每人還可以多點一顆滷蛋。

真正的結論:公視新聞的種種問題雖然來源複雜,但最主要仍應該由結構面歸因於資源不足。治理與管理者都應該體認,有什麼屁股,吃什麼瀉藥 ~ 要加強新聞速度與品質,就請投注更多人力與物力,不該去脈絡性的拿勞動條件低落的商業媒體表現好棒棒來數落人,或以個別薪資水準來衡量整體新聞的表現。唯有給了正常的整體資源,才有要求基層拿出成績的正當性,也才能大刀闊斧改革公視新聞。

附劉昌德老師文章:要記者上班打卡的勞檢,是要逼死誰?

延伸閱讀:《燦爛時光會客室》第四十集:公視囧很大 新聞節目不好看?怎麼辦?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