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教工會
東方設計大學(下稱東方設大)作為一所已經停辦,
行政院公告的訴願決定書(院臺訴字第1145019741號)
一、 誠信協商當兒戲,十萬輕罰竟還不知足
高教工會早在112年11月1日即正式發函要求團體協約協商,
這種行為嚴重打擊工會會員信心、意圖使工會弱體化,勞動部於11
必須指出的是,10萬元僅是《工會法》第45條規定的「
二、 哭窮「沒錢還老師」,卻有錢「請律師告老師」?
在團體協約協商、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勞資爭議仲裁及訴願中,
這正是最令人憤怒之處!
校方一方面對教師哭窮,聲稱連一分錢的減薪補償都拿不出來;
1. 針對不當勞動行為裁罰:明明違法事實明確,
2. 針對勞資爭議仲裁判斷:經高教工會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仲
請問東方設大的「公益董事」們:你們口口聲聲說要維護「
三、 濫訴不止,圖利了誰?
東方設大已經進入解散清算的最後階段,
我們不禁要問:
· 這些律師費是誰批准的?
· 為何對於明顯會敗訴的案件,還要執意上訴?
· 這中間是否存在透過「無謂訴訟」向特定對象輸送利益的嫌疑?
· 蔡匡忠校長浪費公帑,違法罪行明確,
令人感到懷疑的是,
一間靠國家養的退場學校,竟然知法犯法在先,濫用司法資源在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