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聲明】雲林縣消防局違憲!還在加班換嘉獎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2019年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85公告後,就指出過去超勤補償換嘉獎是未獲適當評價與補償,且應於三年修法期限前應盡力保障基層公務員健康權,自2023年開始的輪班制公務員工時新制中,針對大法官指出的加班缺乏合理性補償,《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已刪除加班換嘉獎的規範,也就是說,消防人員在工時新制中,加班不得再以嘉獎補償。

過去消防署就已經做過解釋,消防隊員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第二款「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對所屬公務人員之加班補償,應核給加班費、補休假」。無涉同條第1款、第4款所提之考核獎勵。

同為國民黨執政的新北市、桃園市都已經將到期兩年未休完之補休核發隊員加班費,鄰近的嘉義市也已經開始核發。

結果雲林縣政府知法犯法,違憲不打算將已到期兩年的時數核發加班費給基層消防隊員!!

張麗善縣長,不僅違背了當初消促會拜訪時所給的承諾,更摧毀了建立多年支持消防員的一切。今年張縣長光編列[媒體宣傳費]就高達4億多,傾盡行政資源預幫張嘉郡立委輔選。沒想到對於消防員的加班費卻如此苛扣,等同將這些年來消防員趕上全台前段班的努力付之一炬。縱然廣開支票能給予再好的社會福利,都不應該立足在違憲處理自家救人民於水火之中的消防員身上。

年底大選也將到來,我們也同時要問國民黨雲林縣長候選人張嘉郡,以及民進黨候選人劉建國,是不是支持現在雲林縣政府加班換嘉獎的違憲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