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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補助家長還是補助業者?托盟籲審慎修法,勿讓百億教育預算圖利私幼業者

文/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立法院多位國民黨委員,包括徐巧芯、羅智強、王育敏、羅廷瑋等,紛紛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文字。6/18本周四,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羅廷瑋即將開會修法。

這一波修法,諸位國民黨委員幾乎全都提出一模一樣的條文草案版本,修改第七條,加上這段文字:「接受公立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服務者補助後,每月無須繳費;接受私立幼兒園服務者,每位幼兒每月補助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乍看之下,乃是德政?目前我國四種幼兒園之中,公幼、非營利、準公共這三種,即將全都免費了;讀第四種,私幼,家長每一個月也都將得到一萬五千元以上的補助。修法通過,代表未來所有育兒家長,送托所有類型的幼兒園,幾乎都全部由政府出錢了!雨露均霑,豈不甚好?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想要提醒各界,事實不然。本質上,這乃是以「全體家長」為名,額外將每年300億元的中央政府教育預算,吸收之後再集中輸送給第四種類型——私幼——為實的神奇法門。

目前,公幼、非營利、準公共這三種幼兒園,本來就接受政府高度補貼,所以已經非常低價。從家長的角度,小孩送托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的費用,每個月分別是一千、兩千、三千元。如果國民黨委員修法,再令這三種幼兒園免費,政府雖然要比現在多出一筆錢,但相對不多。依目前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就讀人數三十七萬名幼兒,估計是一年增加100億元預算。

但是私立幼兒園目前沒有任何家長收費金額的規定,自由市場,私幼自訂費用。國民黨委員突然修法,規定政府對於「接受私立幼兒園服務者,每位幼兒每月補助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則依目前就讀私幼人數十六萬名幼兒,這意味著政府一年必須編列近300億元預算。

這是簡單的數學。一旦修法,則三十七萬名幼兒得100億,十六萬名幼兒得300億,後者幼兒平均每位可得前者的七倍。誰拿得多?顯然並不是全體家長,而是大幅撥給就讀私幼的家長。當然,私幼業者團體一定大聲抗議:以前政府經費大量補助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害我們私幼很難生存!現在修法,要求政府也大幅補貼就讀私幼的家長,才是真平等!

不過托盟提醒,OECD於2025年出版的報告書《Reducing Inequalities by Investing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已明白指出,政府補助家長自行選擇私立托育,經各國政府實驗多年發現,往往因為價格難以控管,導致學費上漲、政府資金被業者吸收,家長不會完全受惠;設置公共托育服務,才有利於政府控管品質,並維持公共支出的本來目的。

國民黨委員修法新增一年預算四百億,結果七成五流向私幼市場?OECD各國專家都會搖頭。反觀目前的準公共幼兒園,即使他們原來也是私幼,但他們接受了「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的管制。所以一間百人準公,每人每月收費上限不得超過一萬三。也就是說,準公共也是犧牲了自己的訂價權,交給政府,從自由市場轉型為「規範性市場」,才姑且有理由得到大量政府資金。

其中根本道理在於——自由市場上的業者,真的沒有理由要求納稅人養你,價格是你在哄抬、利潤也是你在賺。本次修法究竟是照顧全體家長?還是圖利私幼產業?還望國民黨委員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