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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因疫情停業勞工 紓困及停業補償建議方案

文/台北市娛樂公關經紀職業工會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疫情提升至第三級警戒,除全國特殊娛樂產業停業外,包括休閒育樂業在內也相繼有不同行業已因應防疫措施,全面停業中。

各界均盼望政府儘速研擬紓困方案,避免遭停業勞工陷於生計困難。本會於去年協助數十位特殊娛樂產業之工作者申請相關紓困,認知從業族群不乏為社會經濟地位的弱勢者,而既有紓困方案與審核程序,對於非典型勞動者而言又有諸多不便,容易導致受影響之生計無法及時獲得保障,甚且身負貸款、債務或單親家長等弱勢族群,其基本生活條件將難以維續。故本會提出紓困及遭停業行業補償的建議方案,本會呼籲政府於研擬紓困方案時能納入考量,俾利於充分保障勞動弱勢族群及非典型勞動者的處境:

紓困補助方案建議

一、對於無勞保之勞工,為避免從業身分及經濟條件認定困難,本會建議簡化既有門檻及程序,包括:

1.開放線上申請,並統一制式化各地方申辦程序,以便統一標準供民眾遵循。

2.單親家庭、主要家計負擔者核發2至3萬元,未成年或在學中成年子女皆應列入扶養親屬計算。

3.109年以一戶為標準核發紓困金,對於經濟受影響個人難以確實保障,建議應以個人為基礎。

4.從業照片或對話紀錄與個人從業切結書擇一證明從業,俾利於非典型勞動者提出,更能提供民眾及時救助。並統一從業切結書格式供勞工下載填寫,以降低民眾填寫遵循困難。

二、對於有勞保及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而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本會建議取消最低級距、所得稅審核機制,避免因級距限制,而難以即時獲得扶助。並比照失業給付,按投保級距百分之六十,補助二到三個月。

三、而對於有勞保但非加保於職業工會者,本會建議按前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而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方案執行,並使勞方與雇主個別申請其補助,以免使用相同方案而互相排擠預算。

停業勞工補償

另,對於遭停業產業勞工,配合防疫政策造成之勞動減損以及既有生計維持,呼籲政府應於停業期間結束前,給予對應之補償,並推動數位化申請,降低申請單位勞動成本及群聚風險。

一、無勞保之勞工,應簡化從業認定門檻

1. 申請資格:建議於110年因疫情停業之勞工,出示工作證明即可申請。(在職證明、從業紀錄擇一)

2. 給付金額:無勞保勞工每月按居住地最低生活費之平均14,390元計算,以維持其基本生活條件。

二、有勞保之勞工,應放寬在保期間

1.申請資格:勞保在保者均得申請,並不限制最低在保期間。

2.給付金額:按投保級距之一定比例發放,該比例不得小於投保薪資級距與實領紓困補助之差額;抑或比照無薪假勞工權益,每月補助24,000元。

其他紓困方案建議

政府於109年曾提出勞工紓困貸款方案,今年並因應今年疫情加開專案。本會同時建議考量本年度疫情停業致還款困難,應使勞工紓困貸款未清償完畢者,得於本年度停業期間辦理緩繳或展延。並建議勞、健保費及稅捐比照去年辦理緩繳申請,或得申請無息分期給付。

為保障非典型勞動者於疫情停業期間生計保障,本會期盼採納雅言同心防疫,於此疫情嚴峻之當下,不分職業共同互助,度過疫情與生計之雙重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