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美麗華工會罷工邁入第23天 呼籲勞動部勿讓「勞權休眠」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今(2)天勞動部召開110年度第12號案「不當勞動裁決」的調查會議,調查4月8日美麗華公司無預警解雇工會理事長黃文正等10名工會會員一案。美麗華工會也在會議前重申訴求,要求行政院各部會應強制介入這起重大勞資爭議案,針對另一件申訴公司在罷工期間陸續違法解僱勞工一案,勞動部也應盡速召開調查會議,讓疫情期間的艱難罷工能盡速落幕。

黃文正表示,4月8日當天公司藉口要與工會幹部協商,把他們騙到台北總公司後通知他們,由於球場即將被拆成三家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16條第17條,主張公司分割後經「新舊雇主商議」,工會理事長黃文正及數名會員被「不予留用」,並未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1條中雇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的問題。

黃文正無奈的說,當天被公司單方面通知不予留用後就再也無法進入球場,只得求助派出所員警,搭乘警車進入球場才能取回他的車子和私人物品。他批評,資方根本藐視《勞資爭議法》第8條,竟然在勞資爭議期間非法解僱數名勞工。

美麗華工會秘書蘇承志說明,2020年3月公司違反團體協約,未與工會協商直接引進外包人力,經勞動部裁決後判資方敗訴,工會可請求違約金600萬元。期間工會多次欲和資方協商都被無視,公司甚至在違約金訴訟第一次開庭日,即今年3月16日宣布成立三家子公司,可見美麗華理事長黃世杰「從始至終都把團協當作屁」,早就決定要瓦解工會,而非跟工會協商。

蘇承志感嘆,工會罷工邁入第23天,但新北市府勞工局兩次邀集勞資協商,資方都拒絕出席,甚至在罷工期間以曠職三日為由繼續違法解僱數名工會會員,對此工會也已在5月17日向勞動部申訴,希望勞動部能夠盡快召開調查會議。

蘇承志表示,工會早在4月12日就遞送今天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雖然至今才召開第一次調查會議,不過也能理解是因疫情嚴峻才延後兩個月,但仍呼籲勞動部不要讓疫情期間的勞工權利變成「勞權休眠期」。

勞動部回應,針對此案原預計5月27日召開第一次調查會議,因新冠肺炎疫情才推延至今,考量本案涉及工會幹部工作權及不宜久懸,裁決會在參考法院處理案件方式後,決定以兩會議室視訊方式進行調查會議,並遵守室內集會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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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工會秘書蘇承志

美麗華工會理事長黃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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