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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全教總要求補足國立高中職應有之員額編制與經費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教總昨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國教署確實依法行政,回歸「高級中等學校員額編制標準」直接核給學校法定員額,本會訴求得到許多國立高中職教育夥伴認同,咸認這已是遲來的正義,國教署不應繼續拖延。

沒想到,國教署繼續老調重彈,國教署高中職組組長指出:「會訂出一些規則,是期待學校審慎評估自身需求,經由教評會充分討論,再把員額報到國教署」云云,本會以為,國教署不依法行政在前,被指正後還繼續強詞奪理,身為國立高中職主管機關,言行卻與學校現場的需求完全脫節,要如何協助學校發展校務?

全教總指出,「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係法規命令,白紙黑字載明辦理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應有的最低教師員額標準,政府本就責無旁貸直接滿足該項需求,怎麼還要求學校必須提計畫才有機會獲得本來就該得的資源?

尤須指出,去年之所以出現學校申請不足額,罪魁禍首依舊是國教署,國教署在函文中載明「獲本署核定增補員額之學校,如於執行期程未完成教師進用程序,本署得按情節輕重,收回以增補學校員額,或酌減未來增補學校員額」,試問,在員額可能被回收的情況下,有哪個學校膽敢增聘可能被收回的員額?何況去年從發函到申報截止時間不過短短數周,連好好完成校內程序都是問題,又要如何符合國教署「經教評會通過」的規定?

事實上,國教署已經自己承認,原應編列1400名員額的預算,僅僅只編列800名,令人不得不懷疑國教署自始就沒有依法行政的打算,只好繼續敷衍塞責、推託遷延,杯葛學校提出申請,以免出現經費不足的窘境。國教署不僅視法規於無物,面對各界的建議與指教,竟然依然故我,難怪引起學校共憤。

全教總再次要求國教署,認錯、道歉、並立即改進,請國教署依法行政,回到支援學校辦學的施政主軸,盡快補足111學年度應有之員額編制與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