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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南鐵反迫遷當事人黃春香與聲援者竟被警察告非法集會

原文標題:強拆之後回到屋前發現鐵道局施工粗暴,想要制止的黃春香和小渝竟被警察告非法集會
文/黃春香家關注組撰稿

是誰陰魂不散?
三個月前,許多朋友與春香姐一起直面國家暴力的威脅,試圖抵抗強拆,喚起社會對於強制徵收之下半拆戶的處境的關注。三個月後,黃春香至今還在持續想辦法化解各種意料之外的難題,沒辦法恢復原本房屋的居住功能。

(各種難題包括:要鐵道局工法不要亂拆,到後來半拆房子真的被破壞到漏水怎麼應對、怎麼規劃修繕、如何讓中工處承諾過配合屋後修繕的不要跳票與刁難、應對橋下家當南市府要求清空的傳聞等等)

最近,我們又收到了「驚喜」。黃春香和小渝被傳喚了,要在12月8日去地檢署出庭,理由是8月21日那晚「違反集會遊行法」。

對於這個理由,我們感到的並不是氣憤。因為,要讓我們氣憤的事情實在太多了,實在犯不上要為這種警察系統的伎倆大動肝火。從過去以來,虛假的對等協商、官員們的重複的欺騙、侵犯新聞自由、王國材和鐵道局官員們自以為是的嘴臉,每一件事情都曾讓我們氣得發抖。

但這次,黃春香和小渝因為集遊法被傳喚,卻讓我們徹底地感受到荒謬與失望。民進黨政府、警政系統、假裝專業人士的官僚們,你們簡直是黔驢技窮,竟然還在使用一個被社會所唾棄的戒嚴時代的法律。你們也實在是小肚雞腸,強拆得勝之後,就想著乘勝追擊,再打抗爭者一耙。黃春香家關注組自去年9月以來發起的無數場各種目的與形式的集會,我們都徹底反對集會遊行法的事先許可制。如果你們真的自始專業,認為法律要貫徹,也堅持你們的「一致性」,為何不把我們的所有行動一齊告上法庭呢?

現實比小說更荒唐,而現實的政治遠比我們想像的更腐朽。

8月21日發生了什麼
下面,我們將向各位朋友說明當天的事情經過。我們解釋這些,不是為了告訴大家黃春香和小渝有多無辜,而是希望讓大家體會我們所感受到的那種荒謬,也同時,我們希望這件事情能引起更多人的關注。事情不可能就這麼過去,我們不會沈默,一定會有所行動。

8月20日,黃春香和聲援朋友們被強制驅離房屋,鐵道局緊隨其後就調動器械開始拆除施工。那天,有許多朋友都在抵抗強拆的過程中受傷或是受到精神上的衝擊,而其中最受打擊的一定是屋主黃春香。

於是,8月21日晚上,許多參與過擋拆的朋友都聚集到黃家門前,一方面是為了拿取自己前一日放在黃家的個人物品,另一方面也是試圖關心春香姐、互相支持、安撫彼此受挫的心情,是個相互療傷的活動。這一場小型的晚會原本進行正常,如同過去一年多在黃家前面,已經舉辦過無數場各種目的與形式的和平集會,一旁的警察也未表示過意見。但出乎意料地,黃春香與在場的參與者突然看到房子一直搖動、塵土飛楊,原來是鐵道局和警方大動作拆屋,竟然在夜間也調動了怪手來對房屋進行破壞。

這一舉動讓屋主黃春香感到異常地緊張與痛苦。因為這種作法是違背拆除作業的基本流程的。在正常情況下,房屋應該先加固,才被切割,其後才能進行部分地拆除。順序一旦搞錯,拆除就會牽連到不應被拆除的前半部房屋。更何況,黃春香知道自己的房屋鋼骨結構前後一體,後半部被拉扯破壞,前半部也會受影響。

黃家與關注組也是擔心不當的拆除造成房屋嚴重損毀,從強拆前4月就開始用各種方式向鐵道局要求交付「拆除計畫」,也得到鐵道局的應允但遲遲未給。當晚這種粗暴的拆除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激怒了現場的聲援者開始向工地抗議,要求鐵道局停工,出面跟屋主釐清狀況。

此時,原本和平的集會,也轉變成另一場因應「突發事件」的集會。幾位夥伴們輪流拿著麥克風,試圖凝聚大家的訴求。駐守在黃家附近的警察們也逐漸聚集在聲援者四週。

在堅持抗議一段時間後,鐵道局的負責黃家工段施工的段長終於被迫趕到黃家現場。然而,他的到來並沒有讓爭議可以獲得處理。因為這位段長的手上空無一物,腦中也空無一物。黃春香溝通她房屋前後一體的結構,拆遷工法不能用怪手拉,要他先停工避免造成破壞擴大。段長卻只跳針的回應不能停止拆除。在場聲援者問鐵道局承諾給予的拆除計畫書,問拆除作業的規範,段長表現得事不關己,機械地重複著一些與現實相悖的客套話語。眼看沒法回應質疑,只好灰溜溜地離開。

這樣的情況下,黃春香和聲援者們能做什麼呢?理性的溝通沒有獲得回應,也找不到現況介入與協商的方式,事態又是如此緊急,他們選擇了留在現場,堅持抗議。這是合情合理又有必要的作法。

合情因為這裡是黃家的門前,屋主和她的朋友待在自己的房子前,當然合情。合理是因為黃家的屋子正在被強拆,屋主受影響最大,她焦慮地沒辦法離開,沒辦法眼睜睜放任鐵道局對著她的房子隨便亂搞造成破壞不斷擴大。而聲援者也擔心狀況,此時留在當地現場是合理的判斷。再加上現場是個死巷,又被鐵皮和警察包圍,不會對其他公共活動造成任何干擾,在正常的法律判斷中也是合理行為。有必要,則是因為鐵道局一貫出爾反爾、早已喪失了其專業性,拆除房屋連拆除計畫書都沒有辦法給到屋主,這種荒唐走板的作業必須要在公眾監督之下進行。

於是,現場的人們開始靜坐抗議,合情合理又有必要。警察們也沒閒著,他們在舉牌警告,然後就是大動干戈地將現場的人拖離屋前8公尺,並且上束帶限制人身自由不讓人離開直到凌晨1點多,不合情理又沒有任何必要。

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我們不想具體地討論哪些行為合法或違法,或是有怎樣的法律關係。這不是一個費解的難題,道理清清楚楚,當日的錄影也清清楚楚。誰合理誰荒謬,一目了然。如今,不合理的那一方竟大剌剌地挾持法律,要告合情合理的一方,事件的荒謬就在這裡了。

陰魂不散
我們不是為了讓黃春香與小渝獲取同情或替其喊冤,而是想跟大家說明,許多陰魂並未真正散去:集會遊行法將死未死,隨時捲土重來,變本加厲;威權的統治也沒有真的被放棄過,權力在哪裡,哪裡就是威權的溫床。

幸而,抗爭者的幽魂也並未遠去,強拆之後我們曾集結在民進黨部前宣稱要陰魂不散,不會讓當政者好過。這些陰魂,也沒有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