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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屢見回捐醜聞 臺大醫院勿縱容害群之馬

文/臺大醫院企業工會

日前媒體報導,臺大醫院要求護理師回捐防疫津貼,並且有申報補助與實際工作狀況不符的疑慮,台大醫院工會表示,已經不是第一次有同仁遇到類似狀況,呼籲院方拿出魄力,徹底約束各單位主管嚴守法規。

根據會員申訴與回報,臺大醫院某病房連續兩年要求護理師回捐上萬元津貼,但卻交代不清金額流向,許多同仁礙於人情壓力與主管淫威不敢反抗,院方明知主管有此惡習,除了敷衍工會的質疑以外,對管理階層卻無任何作為,直至同仁忍無可忍、紛紛要求轉調單位,方才出面息事寧人。但臺大醫院院方一句「本來有要求回捐,但已經打消念頭」正證成了醜聞的事實,當初若非當事人勇於揭發,恐怕又要讓回捐的陋習延續。(見附件一:受害當事人自白)

臺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長王棋筠表示,基層護理師長期面對護理上級的跋扈、要求長幼有序的陋習,要揭發惡行,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遺憾的是,在同仁發現問題,勇敢提出質疑以後,卻得不到善意回應,還要面臨心理壓力、長官敵視與同儕排擠,直至揭發前都只能默默獨自承受。王棋筠直言,疫情期間大家感念醫護辛苦付出,但如今卻仍然驗證護理職場的威權,這難道是大家所期待的醫療職場嗎?

工會也發現,今年度申報防疫津貼並未要求基層員工簽名,造成多起津貼申報金額與實際工作時數不符之狀況。對此,工會認為台大醫院應將申報資料以透明的方式向基層公開,避免主管濫權、恣意申報甚至圖利特定人士。而對於申報爭議與員工的反彈,也應該設立工會能夠參與監管的機制,否則威權森嚴的護理職場,只會複製更多的球員兼裁判悲劇。

諷刺的是,衛福部劉越萍司長過去服務單位便是台大醫院,當記者詢問回捐問題,她第一個反應卻也是「這是哪間醫院?」,更凸顯了種種壓迫的無孔不入,而基層的聲音難以令政府有所察覺。針對部分單位強迫回捐的狀況,工會表示,臺大醫院公信力蕩然無存,循規蹈矩的同仁權益也將受影響,呼籲臺大醫院勿搓湯圓、縱容害群之馬。工會也向同仁承諾,若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將協助蒐集證據,向衛福部及台大醫院上級之政風單位舉報。

 

附件一、受害當事人自白逐字稿-回捐、照冊及公費金流的不透明

一、回捐
去年我們單位就有回捐,說是要給清潔人員跟書記,後來發現防疫津貼也有清潔人員的項目,護理部就說不能回捐,所以我們單位退回來然後再收一次。

二次回捐的時候,單位是以「共識」的美名要求我們要簽自願回捐的紙,若不簽、不捐,就會被獵巫,說是叛徒、讓主管很難做人,護理部也說因為是共識所以管不到、無法介入所以在這種壓力底下很多人還是選擇簽名和回捐,而且今年的回捐款項好像也不是全額退費,也只有退了部分的人。

二、公費
去年回捐的總金額一共有十幾萬,怎麼使用也沒有收據和發票可以檢視,花在婚喪喜慶及吃喝的公費,有些人沒有上班就會沒有吃喝到任何東西,像有人回捐了幾萬元,結果只喝到兩次單位訂的星巴克,或是一場迎新送舊她說至少一萬多元,但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參加。

護理長是公費主要使用的決策者,她有權力決定要如何使用以及誰可以參與這次的公費使用,比如讓誰參加迎新送舊的餐會,或是要訂購什麼餐食,而她個人每次都可以享用到餐食,但對於單位的其他人並沒有按照繳交金額的比例受到對等的回饋。

今年衛福部所預發下來的八成,單位金流可能有到100萬,那三成至少30萬,護理長也說不出先收這筆錢的用途跟目的是什麼,況且只能用現金提領的回捐,也沒有收據。

同事在過程中以不斷以line 語音的方式追討,明明是很大筆的金額,卻只有幾天的時間要提領出來,至於他們是如何知道我們個人拿多少的防疫津貼,她們也沒有說明。

三、照冊疑慮
去年也有防疫津貼有短少的情形,一開始我們不知道可以核對及簽名,是問了隔壁的同事才知道原來有要簽名這件事,才發現護理長拿大家的私章蓋章就要送出去,所以那個時候我們有反應要簽名,才爭取到簽名的。

而且去年的簽名欄位也只能看到自己總共幾個班和領多少錢,看不到被照冊的天數而沒辦法核對,有幾個同事是完全沒被照冊進去,有人到現在還沒拿到自己該拿的錢,有人是後來護理長領了一筆現金給他們,想當然他們更不知道自己應拿多少,然後也一樣回捐三成。

今年明明至少上十個班,但卻只領了少於七個班的錢,去問護理長,她不斷回嗆我們:「你們是覺得自己領太少嗎?為什麼都要一直針對我?我們單位本來沒辦法領那麼多,是我寫很多報告幫大家爭取的。」而且她說她自己有幫自己照冊,其實我們也沒有覺得不可以,但是希望她可以說清楚到底是怎麼照冊的,如何申報、寫了什麼理由書及為什麼大家的錢有短少。

因為今年願意提出意見的人比較多,單位才重啟照冊,而且第二份照冊方式是由單位內部組成小組重新照冊,但護理長還是有實際的督導該怎麼寫照冊名單,也會聯合幾個認同她的同事,指導照冊名單要怎麼寫,然後最後繳交照冊也是必須經由她蓋章核可,小組只是橡皮圖章而已。

非小組的成員沒辦法參與照冊過程,大多被動被告知要幫忙寫什麼報告,然後後來重新照冊的部分有再簽名,可是還是不知道要怎麼核對自己哪幾天上了哪些班,單位只有一個電腦有那份資料,而且也上了鎖,不能列印下來,根本不知道怎麼核對第二次的照冊名單。

 

附件二、要求回捐簽名表格

110年5月、110年6月護長要求回捐證據(隱去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