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都更

新竹親仁里居民面臨強制執行 要求縣府遵守監察院糾正文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新竹縣府無視監察院糾正文?居住於新竹市親仁里的27戶居民遭新竹縣政府提告,要求居民「拆屋還地」並返還「不當得利」,昨日(12/15)其中一戶居民秦順鵬遭到強制執行查封房屋,新竹縣府偕法院執行官欲測量房屋,秦順鵬則在門上貼監察院糾正文並鎖門戒備,勸執行人員遵守糾正文。

秦順鵬強調,監察院在2019年已糾正新竹縣府在辦理都更的過程,提告居民「拆屋還地」及要求「償還不當得利」之舉,並未考量居住者的歷史背景,已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適足居住權」的保障義務,循私法程序訴請現居者返還土地,是「公法遁入司法」的不可取行為。

而縣府與執行人員卻告訴秦順鵬「不是監察院的問題,法院已經判決確定了,我們沒辦法」,對於秦順鵬要求縣府撤銷強制執行則回應「於法無據」。秦順鵬表示,雖然昨日法院並未測量成功,但強制執行仍會持續下去,擇日破門而入或隨意測量交差都是有可能的,他已向法院提出抗告,但不抱持太大希望。

秦順鵬感嘆,這是父親留給他的房子,真的很難割捨,而新竹縣府要求他返還「不當得利」共約120萬元,如果他不簽下本票,房屋就會遭到拍賣而不得參與都更,他本人也持續面臨被查扣薪水及戶頭的窘境。

今年10月親仁里居民曾至內政部陳情,控訴縣府早年不當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逕自將原屬日產的無主土地收歸縣府所有,卻未依法輔導安置居民;而後為了都更案,竟控告居民拆屋還地,即便遭監察院糾正仍無法阻止。

居民王正表示,1949年父母隨政府來台便居住在此,新竹縣政府在1957年重新將土地登記為縣府所有,當時的登記過程是不合法的,但居民直到被縣府提告後才得知,早已過了法律追溯期。雖然縣府從去年10月至今年8月,陸續申請的三次強制拆除都因監察院的糾正而取消,但由於無法強制拆除,縣府竟改以申請查封房產及薪水,而非遵照糾正妥善處理安置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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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順鵬在家門口張貼監察院糾正文(圖/秦順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