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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在台庇護寸步難行,盡速修改現行法規 —620世界難民日記者會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權公約施行聯盟

時間:2022年6月20日(一)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樓101室
發言: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施逸翔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邱伊翎
人權公約施行聯盟召集人 黃嵩立
在台烏克蘭籍當事人 Shevchenko

6月20日是世界難民日,數個公民團體這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透過修改既有的法規和專案簽證,落實已具國內法規效力的國際公約,以逐步建立庇護機制;記者會也強調,國家安全與庇護機制並非對立關係,有系統的審查程序既能照顧尋求庇護者的人權,也為社會設立監督和管控的關卡。記者會有一名在台生活數年的烏克蘭裔現身,指出政府提出協助在台烏克蘭和阿富汗人的專案簽證有諸多限制和不便,令人感到失望。

記者會對修法的訴求包含,專案適用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一款第一項,獲准事實居留或任何居留身分之難民應獲得工作權利;考慮將一次30日為期的暫緩出境簽證,延長效期為一次180日不等,相關措施並應公告周知。

因各種人為暴力和衝突,2022年全球尋求庇護的人數創新高,這之中有我們熟悉的阿富汗、緬甸、烏克蘭,而這些逃離迫害的人們,因各種管道知道台灣,進而詢問能否在台灣接受庇護。然而台灣一再以需要「全體共識」為由延宕已經被提出17年的難民法,無視台灣的民主運動前輩正是受惠於他國的庇護制度,才能保全生命和精神,最終推動台灣的民主轉型。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就聯合國難民署在上個禮拜公布的數據,全球現在的難民數量是十年前的兩倍,高達八千萬人,其中包含15萬阿富汗人、3萬緬甸人,以及在烏克蘭本國領土內的流離失所者達百萬人。我們應該思考相對平穩的台灣是否能在人權捍衛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她提到,因欠缺相關的機制,許多因原國家發生武裝衝突或因為政治言論被打壓的在台外國公民,在原有的簽證到期後,都曾試圖向我國政府陳情,但至今沒有一樁成功。即便政府口頭承諾「不遣返」,然而無論他們在台灣多待一個月、一年或者十年,都被禁止工作。

今年二月,政府口頭頒布給境內烏克蘭人的特殊簽證也是同樣的問題,眼下烏克蘭戰爭已經快滿四個月了,這些在台的個案雖安全卻不安心,他們的生活充滿高度不確定性,無法享有正常人生活必需的維生和健康等多項人權,無法養活自己、有尊嚴地過生活,在台灣反而可能造成二次傷害,政府應該正視個案在不遣返後的生存權利問題,在批准兩公約之下也應該有義務保障在台灣難民的權益。

邱伊翎也點出,甫結束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審查,國際專家皆第三度建議台灣批准難民法,並將「不遣返原則」法制化。綜觀當前已經在台灣境內的尋求庇護者,最重要的問題是陸續建立不遣返後的配套措施。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指出,移民署針對烏俄情勢,政府在短時間內即發布短期的支援政策,以統合協助烏克蘭的物資,或是開放就學名額等。在我國還未通過難民法前,仍有許多可較快應對的方法,包含修正就業辦法、居留辦法、就個案放寬暫緩出境簽證的天數等,且實施辦法不應該只在執法單位內部流通,而應該要公開透明。

另一點讓人擔憂的是台灣一線執法人員在處理難民個案時缺乏庇護概念。施逸翔說,近期得知有一位來自新疆的少數民族來台尋求庇護,在全球周知新疆的維吾爾族和非漢族遭到中國迫害的時刻,台灣的移民署竟一度欲將這位當事人遣返回中國,甚至已經向中國政府通報,可能造成當事人家屬更深陷被迫害的風險。施逸翔呼籲,即便政府最後停止遣送行動,相關部會後續應通盤檢討流程,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政策不明確的問題也發生在港人專案身分上。因為居留身分不明確,審查過程也如霧裡看花,對在台港人造成極大的心理負擔。施逸翔呼籲,既有的HF177身分應盡速落實;而大眾所擔心的國安問題,更應透過全面性的庇護機制,才能消弭國人對國安問題的疑慮。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強調我國在國際公約下的法律責任。繼2009年批准兩公約後,我國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而《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施行法》也正在立法院審議中,這些都課以政府比難民地位公約更高的人權義務。換句話說,即便台灣沒有參照難民公約內容通過難民法、授予難民身分,我們仍然有義務遵從「不遣返原則」,此外在遵守不遣返原則之後,根據兩公約對中華民國管轄範圍內,也應有義務實踐包含外國人在境內的經濟生活權利、兒童最佳利益、家庭團聚、兒童和身心障礙者所需要的合理調整與程序調整,以及相關的救濟措施。

黃嵩立也認為,在符合程序正義和比例原則下建立庇護和審查程序,非但不會衝擊國家安全,甚至能藉由外來人士為台灣注入新的文化和能力。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長期監測資料來看,難民有堅定的意志力、應變的能力、和求生的技能;他們帶來的人力資源、技術和文化的多元性,一般多是對接收國有利。

記者會最後的發言人Shevchenko是一位在台數年的烏克蘭人,過去一年多,由於疫情和烏克蘭戰爭爆發,他無法返回家鄉,但由於在台沒有正式雇用關係也非學生,他只能取得暫緩出境的簽證。今年初,他曾經透過民間組織向移民署和外交部陳情,希望能獲得一次較長的停居留簽證,但直接被回絕。

他表示,暫緩出境簽證一次只有30日且不能工作,即便他留在台灣也幾乎無法生存。一方面沒有經濟來源,另一方面因為一次只有30天,他經常擔憂下個月會不會就被要求離境、無法正常生活,連租屋都有困難,因為房東會質疑他的合法身分和能簽的約期。他不得不開始質疑,台灣政府對外不斷展示支持烏克蘭,甚至透過外交部捐贈各項物資,但對於已經在台灣境內、會說中文的烏克蘭人卻各種刁難和堤防,令他覺得虛偽和失望。

記者會總結,根據今年5月5日公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主管機關要在2024年前提出難民法草案,並建立尋求庇護之中國港澳人士的相關配套,呼籲政府因為不會因選舉而拖延或跳票。在場的民間團體將會持續監督政府的立法進程,並願意從自身的實務經驗,協助政府完善各項庇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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