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工時新制上路四個月 基層消防員面臨五大亂象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消防署承諾跳票!加班仍然換嘉獎!」「假休息!真備勤!」4月11日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在內政部召開記者會,針對今年1月1日起上路的「工時新制」提出質疑,表示當今基層消防員面臨五大亂象,包括:加班與請假時數計算一國多制、休息時間拆分零碎、假休息真備勤、加班換嘉獎,以及連續休假權利遭限制。

消促會要求消防署應立即公告「加班費核發要點」內容,讓各縣市更明確落實工時改革。同時,消促會也希望消防署4月份召開工時檢討會議,確實面對改革現況與問題。現場由內政部消防署人事室主任詹東坡出面受理陳情,詹表示4月21日前將公告「加班費核發要點」,且「加班不能換嘉獎」以及「工時計算規則」已是目前新制規定。

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質疑,目前已有縣市違反新制規則,消防署該如何因應?詹表示若有縣市違反規定,消促會可提供名單交由消防署公告、並由地方議會代為監督。至於工時檢討會議的部分,詹表示目前正在蒐集相關資料,預計6月份召開會議。後續詹不願再回應現場訴求,快步返回內政部。此舉引發現場群眾不滿,反問詹:「消防員面對災害都不能逃欸,你在逃什麼?」

記者會現場由內政部消防署人事室主任詹東坡出面受理陳情,後續詹不願再回應現場訴求、快步返回內政部,此舉引發現場群眾不滿大喊:「消防員面對災害都不能逃欸,你在逃什麼?」

去年12月開會至今仍未公告加班費內容   消防員權利還沒上路?
2019年大法官宣布釋字第785號內容,針對輪班型公務員「健康權」提出的釋憲內容,並要求相關單位在去(2022)年11月前配合修法與改善。也因此去年5月開始,立法院通過《公務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報導連結),相關單位也配合修正相關法規。

陳彥凱指出,面對同為輪班型公務員的消防員,消防署今年1月1日起也開始實施工時新制,確切法規主要制定在「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以及目前尚未公布的「加班費核發要點」。前者攸關工時,後者攸關超勤加班等補償。綜上所述,新制內容包括每月服勤總時數不得超過336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60小時(春節當月不得超過220小時),以及提高加班費上限等規範。

如今新制上路4個月,消促會發現各縣市計算工時方式不一,未能如實反映消防員勞動狀況與休息不足等問題。陳彥凱舉例,新制明訂消防員在每日的服勤時間中,至少應有二小時以上之休息時間,且休息時間不計入服勤時數。實際上不僅休息時間安排過於零碎,有些單位甚至安排在夜間時間,然而勤務表仍顯示消防員為備勤、待命狀態,導致消防員無法真正好好休息。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祕書長陳彥凱痛批,去年12月消防署會議結束後,至今仍未公告加班費核發要點內容,也未公布會議紀錄,導致地方消防單位無「法」適從,形同違反釋字785號規定。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會員代表黃升進一步指出,即便基層單位規劃消防員每日2小時休息時間,實際上相關勤務並沒有隨之調整,甚至安排在半夜到凌晨時段,導致火警發生、準備出勤時,大夥兒才發現當日負責駕駛的人員被安排在「休息時間」,急於出勤的情況下更導致被安排休息的消防員無法確實休息。而當基層消防員向各單位反映工時問題時,也未被正面回應。黃升痛批:「我們的工時慘遭曲解,我們應得的加班費與休假都沒有,國家形同踐踏我們的付出!」他呼籲消防署應在4月份召開檢討會議,別再敷衍消防員的工時問題。

為何至今為止各縣市消防單位連加班費等計算方式仍舊一國多制?陳彥凱表示與目前尚未公告的「加班費核發要點」相關。尤其去年12月消促會也曾參與消防署會議,討論加班費核發要點內容。當時消防署長蕭煥章面對立法院質詢時,也明確指出新制上路後會刪除行政獎勵機制,也就是所謂「加班換嘉獎」的狀況。陳彥凱痛批,去年12月消防署會議結束後,至今仍未公告加班費核發要點內容,也未公布會議紀錄,導致地方消防單位無「法」適從,形同違反釋字785號規定。

記者會現場,消促會也提出明確資料顯示,目前確實已有基層消防單位仍舊採取「加班換嘉獎」的方式,明顯未改善消防員加班過勞等狀況。對此,詹東坡表示去年會議結束後仍有部分內容須確認,目前也已完成初步確認,預計最晚4月21日公告加班費核發要點內容,未來也將進行滾動式修正與調整。至於4/21前已經「加班換嘉獎」的基層單位,消防署該如何因應與處理?詹表示消防署已明確表示加班需折算加班費與補休,無法使用行政獎勵,他僅能盡力要求基層單位執行,畢竟這是地方自治權限。詹表示消促會可提供名單給他,他將要求基層單位改善。

記者會現場,消促會也提出明確資料顯示,目前確實已有基層消防單位仍舊採取「加班換嘉獎」的方式,明顯未改善消防員加班過勞等狀況。

新制工時亂象怎處理?   消防署承諾6月召開檢討會
除了上述問題,陳彥凱表示,有些縣市甚至以工時新制為名,限制消防員連續休假的權利。不僅如此,請假狀況也問題百出。舉例而言,一般公務員一天上班8小時,若需要請假、補休等也是以8小時折算一日。反觀消防員的狀況,一日工時以12小時為基礎,因此若要請假或補休須以12小時折算一日。如此一來,消防員與一般公務員相比,形同需用1.5日才能折1日休假,明顯不公平。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張詠惟指出,釋字785號林俊益大法官協同意見書內容已提到,公務人員於法定上班時間以外應長官要求執行超勤職務,也就是所謂「加班」,國家理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等相當之補償,上述相關法定補償並非恩賜,而是公務員依法享有之權利。尤其釋字785至今已四年,張反問:「現在許多消防員已經被地方消防局摧殘,請問消防署如何因應?繼續讓地方機關違憲?幾時開會檢討?」

面對消促會提問,詹東坡表示,去年12月會議時,消防署已承諾每3-6個月召開工時新制檢討會議,因此未來預計在6月召開相關會議。消促會詢問會議能否提早到4月份?詹表示仍以6月份為主。詹重申,若各基層消防單位認為人力不足等,也歡迎提出人力計畫,若各單位不提出相關需求,永遠無法解決工時改革問題。

至於消促會提到的五大工時亂象問題,包括:加班與請假時數計算一國多制、休息時間拆分零碎、假休息真備勤、加班換嘉獎,以及連續休假權利遭限制。詹東坡表示上述亂象並非事實,僅是部分機關不遵守規定。詹請消促會提供名單,消防署可進行公告,並要求地方議會進行監督等工作。後續詹不願再回應消促會提問,快步走回內政部。對此消促會深表不滿,並呼籲消防署盡早改善問題,未來消促會也會持續監督各消防單位工時改革狀況。

內政部消防署人事室主任詹東坡重申,若各基層消防單位認為人力不足等,也歡迎提出人力計畫,若各單位不提出相關需求,永遠無法解決工時改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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