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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國立臺北大學校方惡意打壓與不實回應

文/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國立臺北大學兩校區學生會、邀請立法委員范雲委員、立法委員陳培瑜委員、社團法人臺灣學生聯合會舉行記者會。針對近期北大停止整修宿舍、會議上校長歧視言論、限制學生代表發言、會議程序重大瑕疵進行說明及討論。

一、學生代表發言逐字稿

(一)臺北校區學生會陳庭楚會長:
在北大上次的校務基金委員會,通過了一筆6200萬的預算來整修現有的男一舍、女一舍。到了兩個禮拜前,學校突然通知宿生要搬到隔一條街的合江宿舍,而完全沒有給宿生討論的空間,僅是告知。

在3/29的校務基金委員會,我們看到了學校在「前次決議執行情形」寫到決定停止執行原先規劃的6200萬預算,原因為現有男一女一舍過度老舊,屋齡已達50年以上,要全數搬遷至較為新穎,屋齡「43年」的合江宿舍。而現在要求宿生搬到坪數較小,設備也沒有較新的合江宿舍,我們想問,「50年和43年」差七年真的有比較安全嗎?

而學校早在之前通過的9000萬裝修女二女四舍預算也是如此,兩案加起來總共有1.5億預算,僅以校長簽核一紙公文的方式就消失。

我在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的會議上提出疑問和討論,校長甚至說出「進修部繳的錢比較少我們還是給宿舍住」、「宿舍不是大學一定要給的」、諸多謬論,我請求發言反駁時,坐我隔壁校友總會理事長,林錫埼先生,竟然直接關掉了我的麥克風,而我當下詢問作為主席的李承嘉校長,他卻回答我「這不是我你麥克風,是學校的麥克風」,這是小學生嗎?打壓學生代表,蠻橫的通過完全沒跟學生代表討論的提案,甚至採取違法的手段,這是大學民主該有的現象嗎?學校現在是要踐踏言論自由,禁止學生發聲權嗎?

學校絲毫沒有與學生代表溝通的意思,甚至在唯一能反應的校級會議上,關閉了我的麥克風,幾乎已霸凌的方式進行會議,嚴重傷害校園民主。李承嘉,你現在是要教導學生,只要聽到不合你意的聲音,直接禁言就好嗎?我們要求學校立即重啟溝通,尊重學生代表的發言權,善盡溝通職責,並把消失的1.5億重新提出來與學生公開討論。

(二)三峽校區學生代表徐鉉捷:
不只是這次事件,學生代表在各級會議上本來應該要受到公平、平等的對待。大家明明一樣都是代表,但是校長常常會在各種會議上面來打壓學生的聲音、指責學生沒禮貌、說學生曲解法規等等。

那這一次在曲解法規的究竟是誰呢?我們可以看到在教育部的法規(國立大學校院全數以校務基金自籌收入經費興建或購置宿舍管理原則)裡面是說,各校針對自籌收入「興建或購置」宿舍的部分是100%自籌的,只有「興建或購置」!

但在近日校方對於新聞稿的回應當中我們可以看到:「校方解釋住宿率分別為40%和60 %逐年減少導致宿舍支出大於收入,且宿舍為100%自償已無其他財源,不準備調漲住宿費才規劃搬遷」,完完全全就是在曲解法規。本次的案件從頭到尾都在討論修繕,而不是新建或購置,對於長期說學生代表曲解法規的校方來說,這一次究竟是誰在曲解法規呢?

不但如此,台北大學長期的忽視學生聲音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去年我們就已經有請立法委員來協助處理購置學術資料庫的問題,那個時候校方也是忽視學生意見,擅自縮減財源。

同樣的例子還有很多,例如最重大的校務會議連提案截止的通知都不發給學生代表,試圖用這種方式來剝奪學生表意的權利。除了學生發聲的權益之外,學校對於學生的住宿權益其實也長期以來沒有重視。

像是本案應該要是將財源挹注在讓學生的宿舍生活更好,而非在未經與學生討論的狀況下就將60,000,000以及90,000,000的經費收回挪作他用,甚至要求學生要搬遷到其他的宿舍居住。

除了這個案子之外之前在三峽校區的三期宿舍預定地,甚至被校方拿去新建了射箭場。我就想要請問學校難道學生的住宿權益比學生的射箭權益還要不足、還要卑微嗎?校方的態度其實在會議上就可以看得出來,校長說宿舍不是學生必須享有的權利,難道宿舍是學校給學生的恩賜嗎?是施捨嗎?

長期以來就沒有在關注學生的聲音,不管透過任何方式,在會議前也好、會議中也好、會議後也好,要馬不給提案截止通知、要馬說你發言沒禮貌關你麥克風、要麼做成的決議還不找學生代表討論就把決議撤回。對於這樣的黑箱作業實在是令人非常失望,希望學校不要再這樣漠視學生權益,並且尊重學生主體性,進而重啟討論。

(三)三峽校區學生會法務顧問黃聖恩:
學校這次宿舍改善整修工程,兩個計畫自籌部分高達幾千萬甚至加起來上億的預算,當初是經過非常嚴謹縝密的規劃和討論,在校務基金委員會通過,但終止計畫不但完全沒有找學生討論,甚至也沒有提經會議決議來終止,而是以一紙公文就推翻上次校務基金委員會的決議並且要學生搬走。

這個事件不只在實體決議上有很大的問題,在程序面上也違反大學法第33條第1項要求要讓學生代表參與和在校生活有關的事務,同時也悖離國立大學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求學校要內部控制和大學自治管理的精神。

在學生會發表聲明譴責後,學校不是懸崖勒馬趕快補程序,而是繞過有民意基礎的學生代表,對外表示已經和「宿生」進行說明,校長甚至說「宿生都覺得搬走比較好,只有學生會覺得不好」,結果在學生會做的調查中卻有超過半數的同學不想搬走。學校故意繞過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已經讓他的決議失去正當性,且演變成違法的結果。

這樣的情況已經完全該當大學法的學生申訴要件,因此,我們會整理相關事證。就這些荒謬違法的程序爭議向學校申訴委員會、教育部提起必要的行政救濟。另外,教育部新宿舍運動計畫在監察院報告就已經發現執行狀況很糟糕,其他學校也有發生類似情況,教育部高教司應該出來調查各校的執行情況。

最後,我們要要求學校應該正視學生意見針對兩校區宿舍興建、修繕問題出來公開和學生討論,同時也要呼籲教育部高教司出面了解究竟是臺北大學便宜行事要省略行政成本,還是新宿舍運動的條件過度嚴格,讓各校想動也動不了。

(四)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
范雲委員、培瑜委員、陳會長、現場的學生代表夥伴,以及所有的媒體先進,大家好,我是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

首先,針對北大今日的宿舍事件,臺學聯在第一時間就聯繫學生會了解情況,並協助後續的曝光處理,學聯對於會議中途,主席李承嘉校長講出「宿舍不是學校必須給同學的」,明顯顯示北大校方將提供宿舍當作對學生的恩賜;李承嘉校長甚至進一步揚言「進修部繳的錢比較少,我們還是給宿舍」,將進修部視為二等學生。如此傲慢、歧視學生的發言,臺學聯請問這就是國立臺北大學對待學生的態度?這樣的發言無疑是令所有臺北校區進修部的學生心寒,請問,李承嘉校長不用公開道歉嗎?

臺學聯反對李校長「行政事務不用找學生討論」的觀點。事實上,行政會議中討論之議案,多數與學生有直接關聯,是共同形塑校務方針的一部份。時至今日,作為校園內的絕對多數,受影響最深的族群,大學校長與部份會議代表仍將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發言作為施捨,而不是權利!

現行《大學法》規定校務會議教師代表人數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但並未排除兼任學術與行政主管擔任教師代表,造成行政主管「混充」教師代表之情形屢見不鮮。一級行政主管的派任權,高程度掌握於校長,使得「教授治校」變為校長專政;學生代表只有十分之一的比例,難以撼動校方強硬推行的任何政策,「師生共治」成為遙不可及的理想。

臺學聯呼籲,應儘速啟動修正《大學法》終結高教亂象,校長濫權早已時有所聞,面對高教環境的崩壞,我們仍然主張將一級主管由出席改為列席,明定校務會議非兼任行政職之教師代表至少佔二分之一,使其權責相符,還給校園正常的民主治理模式。

最後,再次檢視北大校方荒誕不經的行徑,臺學聯再次沉痛的呼籲,教育部與各界人士關注國立臺北大學的現況,並期望校方能正視學生的訴求,重啟宿舍搬遷的討論,此外,李承嘉校長應對於自身發表歧視言論向學生公開致歉。學生作為校園的絕對多數,絕非被支配的客體,而民主的校園更不該專權。我們必須嚴厲遏止國立臺北大學如此粗暴蠻橫的言論作為。

二、訴求與口號
口號:「退回獨裁決議,重啟學生溝通」、「大學擺爛不執行,宿舍運動推不動」

手板:「退回獨裁決議,重啟學生溝通」、「大學擺爛不執行,宿舍運動推不動」、「決議違法救濟、我們不會放棄」、「一紙公文不整修,1.5億變成空」、「都是校長你的人,我連發言都不能」、「校友捐很多錢,也不能侵害學生發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