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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停刊命運未卜 新聞自由淪為首相特權

按:本文作者為前馬來西亞獨立新聞在線總編輯莊迪澎,他從去年底馬來西亞英文時事評論雜誌《熱點》(The Heat)遭到馬國政府吊銷出版許可談起,回顧馬來西亞新聞媒體如何自我審查。

內政部在上個月(2103年12月)吊銷英文時事周刊《熱點》(The Heat)的出版准證,內政部雖否認是永久性撤銷出版准證,“只是暫時性吊銷”(only being suspended temporarily),但是至本文截稿時,已迄一個月,《熱點》仍然命運未卜。

《熱點》被吊銷出版準證之前,已經連收並回覆了兩封內政部指示解釋的信函,但仍逃不過遭吊銷出版准證的下場。至於為何遭此待遇,媒體圈的說法是因為《熱點》的11月23-29日摘引已在國會公布的材料,以《全民關注大手筆首相納吉》(All eyes on big-spending PM Najib)這個封面標題報導首相夫婦窮奢極侈之作為(包括羅斯瑪搭乘政府專機出國),因而惹禍上身。

不過,內政部長的新聞秘書法茲莉(Kol. Fadzlette Othman Merican)提出一套毫無說服力的說詞:《熱點》遭吊銷出版准證是因為《熱點》的出版准證訂明為“商業周刊”,但內容卻像是一份日報,含有時事新聞,包括來自國會的文章,以致違反準證的規定。她認為,雜誌應該是特寫風格(feature style)。

事實上,根據《熱點》早在去年九月已獲內政部批准將其出版准證列入“時事”(current affairs)類別。《熱點》之所以遭殃,原因只有一個:它踩到“底線”了!

何為“底線”?馬來西亞的媒體法規,包括《1948年煽動法令》,對於可為和不可為都是模糊界定的,比如什麽具體情況才算是“引起社會不安”、“危害族群和諧”,並無判準,內政部或其他執法機關認定可能有此效應,那就是了!這種模糊一方面讓國陣政府的執法工作可以便宜行事甚至隨心所欲,另一方面則對媒體業者(和其他公民)產生效果最強的寒蟬效應,因為不知具體的“安全”界線在哪裏,業者為求自保,自我審查的尺度就盡可能收緊。

“柿子挑軟的吃”

我國傳統媒體有個不明說的默契,就是不得不批評政府時,若非以有限的力度批評,就是“柿子挑軟的吃”,把批評的對象只鎖定在公務員的層級。若有劍指從政者,則只揮向權力相對較小的部長(如農業、原產業、人力資源、鄉村發展等部門)、副部長(內政部副部長除外)或他們判斷正在失勢的掌權者。

至於首相、副首相和內政部長這些位高權重的閣員,“碰不得”是傳統媒體的默契,而司空見慣的做法是,假使他們的決策有失誤,傳統媒體不得不提以維護某種“敢怒敢言”的形象時,他們會批評說是官員執行不力所致。總之,千錯萬錯,位高權重者不會錯。

換言之,《熱點》做了素來傳統媒體不可為之的事:把首相(還有和他一樣惡名昭彰的老婆)擺上台。盡管《熱點》所摘引的新聞材料是國會文件,盡管它並沒加以評論,但是在納吉夫婦窮奢極侈之舉備受在野黨攻擊、而且民間正在為物價高正怨聲載道之際,把此課題放在頭條引起關註,在國陣當權者眼裏,必然視為“與敵人乃一丘之貉”,惡意令納吉難堪。

“首相碰不得”

“首相碰不得”的傳媒文化,其濫觴可追溯至馬哈迪。馬哈迪堪稱馬來西亞的“媒體操控之父”,我們今時今日所見的媒體控制系統,無論是法律管制或是黨營企業和朋黨掌控媒體擁有權,都是在馬哈迪首相任內完善化,包括兩次修訂《1984年印刷機與出版法令》及兩次修訂《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註】,更別說在1987年10月發動代號為“茅草行動”的大逮捕行動中吊銷三家報社的出版準證。

上述修法賦予內政部長連法院都無權置喙的超大權力,報章的生殺大權操之於內政部長之手,加之以“茅草行動”產生的白色恐怖氛圍,乃至往後這場大逮捕行動經常被人有意無意提出來作為“警戒”,導致媒體從嚴自我審查、新聞自由空間愈見緊縮。對馬哈迪而言,這是“求仁得仁”,因為他修訂《官方機密法令》和《印刷機與出版法令》時,正值政治危機接踵而來、金融醜聞此起彼落之際,修法壓縮新聞自由空間意在抑制媒體揭露各個醜聞的內情。

因而,在馬哈迪在位期間(他曾從1986年起長期兼任內政部長,直至1999年),曾有寫評論或專欄的作者大抵都有此經驗:批評馬哈迪的文章,或關於馬哈迪的負面消息,要嘛沒法見報,要嘛就是編輯動了“大手術”之後方可見報,而且刪掉“馬哈迪”的名字,改成“某亞洲領袖”或“某國領袖”之類的代名詞。

顯然,自馬哈迪開始,“首相”及“內政部長”就代表了新聞自由的底線。底線何在,或尺度的寬緊,係於一人。一方面是“冒犯”這些位高權重者的內容不容刊登,另一方面則是,只要符合這些位高權重者的利益,原來各類法規不容許刊登(更別說渲染)的內容,都可經由他們默許而享有最大程度的“新聞自由”。1990年代初,馬哈迪為了合理化他修憲廢除統治者的免控權,馬新社和主要報章都成了馬哈迪的宣傳工具,大肆報道一些皇室成員的不當行為(在平時,這些內容乃為《1948年煽動法令》所禁止)。

阿都拉巴達威接任首相之後,雖然人們普遍承認輿論管制相對寬松、新聞自由空間相對擴大,但是內政部“修理”媒體之情事仍時有所聞,較為轟動的當屬2005年導致《中國報》遭殃的“裸蹲案”及導致《砂拉越論壇報》(Sarawak Tribune)永久停刊的“褻瀆回教先知漫畫事件”。

而且,對首相的負面評語或非議仍是令內政部感冒的媒體禁區,這點並未因阿都拉的相對“無為”而有所改變。2008年3月8日全國大選前夕,《時代》周刊 (Time)的一篇專文《選票定位》(Poll Positioning)批評阿都拉的政績、提到阿都拉的私生活,以及其夫人珍阿都拉(Jeane Abdullah)的打扮等“敏感內容”,結果內政部勒令本地代理商抽出此文,方可讓當期雜志在市場上銷售。內政部官員也證實,報章雜志在大選期間刊登的一些牽涉政治、宗教等議題的內容,特別是抨擊阿都拉巴達威和質疑內閣決定等“敏感內容”也被抽起。

納吉在2009年4月3日宣誓就任第六任首相,就職前後一星期,至少在四個場合高談闊論新聞自由,試圖藉著主流媒體塗脂擦粉,打造尊重異議的開明形象。那些說得比唱的還好聽的話言猶在耳,他在就職六天後召開宣布政府團隊的記者會時,就禁止《獨立新聞在線》的記者入場采訪。

事實上,納吉在2009年就任時,馬來西亞在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的新聞自由指數(Press Freedom Index)裏排名第133位,到了2013年卻已滑落至第145位。納吉任內其中一件最轟動的侵犯新聞自由的事件,莫過於警方在2012年4月28日的“凈選盟大集會”毆打多名值勤的攝影記者,有些還被扣留。即便是許多人認為享有極大自由的網絡空間,也難逃納吉政府的擠壓,在“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13年10月發表《2013年網絡自由》(Freedom on the Net 2013)報告書裏,馬來西亞在全球網絡自由排名中猛跌七位,從2012年的第23位滑落至2013年的第30位【點擊這裏。】。

《熱點》命運未卜,即便它最終只是“暫時性”停刊,在某天獲準覆刊,內政部勒令停刊的舉動都勢將對其他媒體產生寒蟬效應。網絡媒體日益普及後,迫使傳統媒體不得不“偶然”勇敢一下,試探性地踩一踩新聞禁區以挽回讀者,但經《熱點》一案後,可預見的情況是《熱點》將不再勇猛如昔,其他同業則將回縮幾步,並戰戰兢兢地掙紮是否該報道可能會被視為“冒犯”納吉的新聞題材。


馬哈迪分別在1984年及1987年修訂《印刷機與出版法令》,1984年的修訂影響層面不大,1987年的修訂則大幅度擴大了內政部長管制印刷機及出版物的行政權,以致法院也無權推翻內政部長的行政命令。1987年印刷機與出版(修訂)法案通過後,經使內政部長掌握以下四方面的絕對權力。(1)管制印刷機執照;(2)管制報刊出版準證;(3)管制“不受歡迎出版物”;(4)管制“虛構新聞”。
《官方機密法令》則分別在1983年及1986年修訂。1983年的修訂加重了諜報活動的刑罰,1986年的修訂則擴大“官方機密”的定義,不再只限於官方機密法令列表中指定的官方文件,內閣部長、州務大臣、州首席部長或他們所授權的官員隨時可將任何文件列為“官方機密”或解密,無須由國會批準,法院亦無權以任何理由推翻。此次修訂也加入了“強制性監禁”(mandatoryprisonment)的刑罰,違法者的最低刑罰是監禁至少一年,最高七年。

圖片來源: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home-ministry-the-heat-freeze-only-tempo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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