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發電機, 身心障礙

【新聞稿】障權會嚴正要求:全面禁止各式路阻 保障全民無障礙通行權

文/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障權會」)對於監察院於114年3月5日通過對新北市政府的糾正案表示肯定。我們強烈要求政府全面禁止設置任何形式的路阻,確保所有人民都能自由、安全地進出公共場所。監察院的調查結果顯示,新北市政府以P型車阻管制違規車輛,卻未能有效取締違規者,反而犧牲了輪椅使用者、電動代步車、手搖車、嬰兒車等行動需求者的通行權,這種做法完全不合理,且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障權會一再強調,政府應透過科技執法有效管理違規車輛,而非以設置物理路障的方式,將行動不便者與一般行人一併阻擋,形成「懲罰無辜者,卻放任違規者」的荒謬現象。事實上,新北市政府雖於近年陸續增設科技執法點,然而截至目前僅有17處,範圍明顯不足,違規車輛問題依然嚴重,導致車阻依舊存在,形成惡性循環。

我們要求:
1. 立即拆除所有影響通行的路阻,確保公共場所真正無障礙。
2. 強化科技執法,全面取締違規車輛,而非設置物理障礙犧牲一般民眾的通行權益。
3. 中央政府各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訂定明確的無障礙設施規範,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執行,杜絕類似問題一再發生。

障權會強調,無障礙通行權不是特權,而是基本人權。政府有責任確保每一位市民都能安全、便捷地使用公共空間,而不是因政策不當,不僅無法有效阻擋違規車輛,反而讓身心障礙者與行動輔具使用者成為被阻擋的對象。我們強烈要求政府立即廢除所有不當設施,還給全民一個真正公平、友善的公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