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龍鋼鐵開庭(左起鍾瀚樞許心欣陳建三),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趕在端午連假之前,最高行政法院正式公告判決,
環權會委任的訴訟代理人陳建三律師表示,行政訴訟卷證特別繁雜,
本案原告,也是在地青年江定鏞表示,
七年前在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協助促成此案的爭好氣聯
環權會台中辦公室主任鍾瀚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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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判決(2025.5最新):
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與江定鏞間環境影響評估法事件,
主文:
一、上訴駁回。
二、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2023.10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書
本案歷程簡述:
位在台中市龍井區的中龍鋼鐵,是台中第二大的空污固定排放源,
環保署於104年3月19日執行該公司「
106年7月24日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評委員會第47次會議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與在地居民認為本案有嚴重瑕疵,
本案首先在109年3月25日經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居民勝訴。
兩年後,最高行政法院在111年3月24日判決發回更審,
歷經將近一年半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