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鑑於彰化師範大學前張姓副校長性騷擾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全教總以維護教育環境公平正義與教師專業尊嚴為立場,針對相關爭議提出以下聲明:
一、關於彰化縣政府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張姓教授,顯未考量其權勢地位及行為影響之嚴重性。依事件本身觀,當事人間之關係涉及衛福部規定的心理師專業研習課程,情節應已涉對於因教育或訓練關係受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依《性騷擾防治法》及裁罰基準,涉及權勢關係之性騷擾應處六萬元以上罰鍰。本案裁罰金額偏低顯有違法理,呼籲彰化縣政府重新審議,依法裁處。
二、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教師法》第14條及第15條處理受《性騷擾防治法》處罰,程序是否完備恐引發質疑。同時,教育部是否已踐行《教師法》第26條第4項,嚴格審核學校處理程序,確保處分與事件嚴重性相符。
三、教育部於7月23日核准張姓教授退休,決策過程過於倉促,令人質疑本案是否確實依《教師法》第28條考量其違法情節與退休申請;相同情節於中小學,核准規範程序與節奏不可能出現如此作為,教育部與大學不應便宜行事。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公開審核依據,說明是否充分考量張師行為對教育環境之負面影響,以維護法規公信力。
四、近期媒體持續報導顯示,彰師大輔導與諮商系涉多起性平事件,恐非單一案例。全教總呼籲教育部依《教師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啟動全面調查,釐清事件全貌,不因當事人已退休而停止調查,並要求彰師大積極配合,提供受害者支持與申訴管道,杜絕類似事件重演。
全教總堅信,教育場域應為安全、尊重的學習環境,任何形式之性別暴力均不可容忍。社會大眾應持續監督相關單位依法行政,保障師生權益,維護教育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