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近期網上熱議,竟有醫院要求主治醫師上下班需打卡,這是為了什麼目的?不打卡會有懲處嗎?遲到早退要扣薪嗎?
我們綜整現有的片段資訊(歡迎持續提供給我們更多細節),認為該項政策最可能與替醫師節稅、間接節省醫院人事成本有關。現行法律即規定,勞工每個月薪資裡的加班費部分,可以在一定的程度內免稅,該項規定並未將醫師摒除在外,但除了部份住院醫師以外,目前尚無所謂工時規範,亦即主治醫師基本上不可能界定出標準/延長工時之別。
對稅務機關來說,因無法一一盤點逐家醫院主治醫師工作情形,勢必需要明確佐證以合理化其免納所得稅的申報,此時對雇主而言,由員工自行製備出勤記錄洽成為最簡單的方式,且此舉在其他職類員工身上早已行之有年,人事單位行政作業最為單純。我們認為,若醫院真要以此作為現行制度下免稅方式的依據,則應闡明立場、分析利害關係,始能令醫師願意配合。
過去從住院醫師開始,就觀察到廣大醫師群體對於打卡上下班要求的不樂意,認為繁瑣且徒具形式,延長工作時間亦不能請領加班費等,這樣的狀況其實不僅醫師,在產業形態日趨多元,甚至居家辦公普遍的今日,其他職業也頻有這樣的爭議。為此,我們對醫院有幾點提醒:
(一)應闡明要求主治醫師上下班打卡的動機
(二)工時紀錄早已由勞動主管機關闡明並非僅限於以打卡方式呈現,任何形式諸如識別證刷門禁紀錄、工作文件上的時間戳記皆可作為佐證,亦即若醫院有心蒐集工時狀況,除了打卡的動作以外應有更簡單的方式
(三)未配合上下班時間紀錄者不應逕行懲罰,且工時紀錄除可能作為免稅加班費申報用途外,不應外推至對於員工的考評與獎懲。
其實工時紀錄並非洪水猛獸,若是有一機制能夠動態紀錄醫師的工作態樣,作為資源劃分與政策制定的參考也非壞事,但由過去經驗來看,沒有完整法規授權、配合懲罰一併推行且手續繁瑣的作業要求,通常只會帶來反效果,諸如事後補登記錄等,只會造成員工反感且無法實現其他預期效果。若加班費免稅的風潮蔚起,諒必更多醫院可能效法之,其經營管理者不可不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