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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陽明山「假農舍.真豪宅」案首次開庭 岩山里居民齊呼:法官駁回游世一假農舍!居民參加訴訟護農地

文/臺北市士林區岩山里辦公處

陽明山「假農舍.真豪宅」案首次開庭
岩山里居民齊呼:法官駁回游世一假農舍!居民參加訴訟護農地!
北高行承審法官金句連連,打臉原告游世一訴求

昨(23)日下午是陽明山「假農舍.真豪宅」案第一次行政訴訟開庭,雖遇颱風樺加沙來襲,卻澆不熄居民守護環境的決心,岩山里里長林美雯號召居民及公民團體代表近50人,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法官駁回游世一假農舍、居民參加訴訟護農地!

市府訴訟消極以對,訴訟贏率居民擔憂

本件訴訟是針對臺北市政府(被告)先後兩次行政處分,分別因為假農舍起造人游世一(原告)的變更設計超過復審期限沒補正、後來建築執照也過期,所以做出兩次駁回的處分。

法官魏式瑜在開庭就表示之前曾向市府律師要求都發局派代表出庭,因農舍超標面積如何計算等建築專業需市政府說明,而市府仍只派律師出席,完全不顧法官要求。可見市政府對待本案的態度,非常消極,也十分使人擔心。市政府雖名為「被告」卻缺席,岩山里居民目前為訴外第三人,卻40多人進場旁聽,顯見社區居民才是真正的「當事人」!

承審法官金句連連,打臉原告游世一訴求

法官不僅在一開始指出市府的消極,開庭中也是金句連連,打臉原告游世一的種種訴求!旁聽席的居民們聽得好解氣、猛點頭!

法官:叫你補正都不補正,然後人家把你駁回,這有什麼信賴不信賴?

原告游世一律師主張,被告市政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溯及既往和違反背信原則。對此,法官直接表達原告主張很奇怪,因為游世一農舍開發面積超過法定10%,執意不補正辦理變更設計、修改農舍面積,後來建照逾期沒有蓋好,市府才將其駁回,這跟信賴保護原則一點關係都沒有!

法官:正當程序不走,就一天到晚想拿議員、立法委員來施壓公務單位!

本件訴訟標的是游世一變更設計逾期沒有補正而被市府駁回的行政處分,法官認為當初游世一沒有按照程序進行補正,反而「正當程序不走,跑去找什麼立委議員,一天到就晚想拿議員、立法委員來施壓公務單位,你如果正當程序不走,法律怎麼保障你們?」法官語畢,旁聽席幾乎要起立鼓掌!這一席話,實在為居民們出了一口氣!

法官:農舍用地面積不只是農舍所在的土地面積,花園、擋土牆、排水、車道都要算

開庭過程中,原告律師表示農舍面積並未超過法定10%,法官以岩山里辦公處提供的《寬頻房訊陽明山仰德大道土地銷售報告書》中,名為「陽明山璀璨之星」的假農舍資料,指出原告農舍面積算法有問題。法官詢問難道沒有花園嗎?房子一出來就是仰德大道?開車沒有車道嗎?難道把人行道挖掉直接開進去嗎?並表示花園、擋土牆、排水,都應計入農舍面積。被告律師當場說不出話來,只能回應再以書狀補充。

居民就是當事人,要成為訴訟參加人,守護環境堅持到底!

開庭中,岩山里居民看到雙方律師對於法官部分問題無法立即回答,仿佛對案情不很熟悉,實在非常憂心!岩山里居民5年來熟讀相關資料,對農舍面積的計算、相關法規與案情細節瞭如指掌,對於法官的提問都能直接回應!在在顯示居民因為是當事人、利害最相關,對於案情的掌握最清楚,能夠在庭上提供具體資訊,有利法官了解客觀事實的全貌。

今日開庭後,居民們憂心本件訴訟關切的僅是「農舍開發面積計算」、「駁回的行政處分」,完全沒有觸及根本核心:本案就是假農舍、真豪宅!不是以農為業的農民,就不該蓋農舍!岩山里辦公處也再次呼籲法官,做出進步的裁示,將岩山里居民納為訴訟參加人!

法官在逐一釐清爭點之後,諭知下次開庭時間為115年1月13日下午2:30,居民王小姐直接跟法官表達:「我就住在山腳下,生命財產都在這裡,你就算安排凌晨2:30,我都會來!」。這代表岩山里居民的心聲與決心:還我保護區、守護陽明山,力爭到底不放棄!

呼籲原告游世一先生撤回訴訟,還陽明山乾淨的環境

今日記者會後,公視報導詢問身為原告的假農舍起造人游世一,游世一回應:「他(居民)要用抗爭手段讓我蓋不下去……你說我建照過期,你就讓法院判決我有沒有過期好了嘛。」,但事實是建照已於113年4月4日到期是不爭的事實,無需法院判決是否過期!而違法超挖破壞保護區在先的游世一,竟顛倒是非,向記者表示是居民抗爭讓他停工,完全不提自己違法在前,破壞水土保持,影響公共環境安全在先。

在這裡,我們要向游先生呼籲,為名為利破壞陽明山保護區環境,就是賺不義之財!希望游先生徹底反省,立即撤回訴訟,還給陽明山乾淨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