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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調查鮪魚供應鏈、遠洋漁工遭強迫勞動 建議跨國合作消除人權侵害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今年台灣製造業史上第一次面臨美國暫扣令(WRO),自行車大廠巨大集團涉強迫勞動輸美卡關,但是在此之前台灣已有遠洋漁船4次被發暫扣令,顯見台灣強迫勞動問題亟欲改善。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人權NGO組織Human Rights Now針對台灣遠洋漁船到日本海鮮產業及市場的鮪魚供應鏈,調查遠洋漁工強迫勞動問題,發布人權調查報告《Silenced Voices-台灣漁船到日本市場鮪魚供應鏈不透明、隱藏人權風險》。10月15日時與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跨國企業監察及4位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You Fu)印尼漁工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遠洋漁業跨國強迫勞動問題,並提出具體改善方法。

台灣及國際人權組織對台灣及日本的政府、企業提出多項具體建議,包括台灣政府應廢除「聘僱雙軌制」,遠洋漁船應配有wifi,避免漁工海上孤立,讓漁工有通訊權進行有效申訴,台日政府應完善人權機制調查並立法,企業必須避免人權風險。

血汗海鮮供應鏈涉及三個國家 阻卻強迫勞動也需跨國合作

國際人權非政府組織Human Rights Now秘書長小川隆太郎(Ryutaro Ogawa)表示,本次台日合作的調查報告書中,總共牽涉到3個國家,第1個就是送出移工的印尼,第2個是接收印尼移工的台灣,並負責管理發生人權侵害問題的漁船,最後是進口並消費台灣漁獲的日本。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表示,台灣遠洋漁業與日本市場之間的鮪魚供應鏈,其可追溯性跟透明度低,經常藉由海上轉運變得更加複雜且難以追查。

台灣民團去(2024)年協助銪富號印尼漁工欠薪事件,並從檢察官調查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是否涉及人口販運的過程中,從不起訴書中發現銪富號的漁獲一部分賣給日本豐群水產,豐群水產也跟銪富號船東有資金的往來。

去年10月台灣漁船裕順668號(Yu Shun No. 668)12名外籍船員被困在台灣,船主破產,未給付漁工薪資。民團發現日本新雅株式會社官網有連結到裕順668號,具有合作關係。因此民團以遭欠薪及受害的漁工證言,加以追查台日鮪魚供應鏈,並以此向外界說明日本的海鮮產業存在著巨大強迫勞動的風險。

小川隆太郎說聯合國非常強調國際商業貿易上,必須尊重人權指導守則,各家企業也應該要秉於尊重保護人權的責任,善盡企業的義務。尤其是跨國企業,必須要向他國的合作企業、投資者、消費者以及公民社會負責,因此更需要留意其在供應鏈上面是否發生侵害人權之處。近年全球化導致人權侵害的問題,經常是多重結構造成,因此跨國之間應想辦法通力合作,才能夠解決人權侵害問題。

他想強調的是,若台日想要消弭移工身上發生的強迫勞動等問題,兩國間必須通力合作,除雙方政府需要合作,他認為雙方的企業及做為消費者的社會公民或勞工,都應該一起合作解決人權侵害問題。

小川隆太郎提到目前日本缺乏人權問責制的立法,台韓也尚未立法,目前日本唯一一項企業與人權相關政策工具是《負責任供應鏈中尊重人權的指南》(2022年),企業行動為自願性質,有效性有限。

小川隆太郎說近期聽聞台灣巨大集團因涉強迫勞動商品遭美方發出暫扣令,表示強迫勞動人權問題,並不只發生在漁業,而是在各個產業都會發生。期望從台日合作開始,未來若能與韓國或東南亞國家等各國間通力合作,針對整個亞太地區的人權問題,建立完善的人權問責制並制定相關法律,能夠對人權有更實質的行動作為。

圖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人權NGO組織Human Rights Now《Silenced Voices-台灣漁船到日本市場鮪魚供應鏈不透明、隱藏人權風險》調查報告

台灣血汗海鮮全球知名?遠洋漁工強迫勞動問題屢見不鮮

去(2024)年父親節前夕,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的10位印尼漁工被強迫欠薪高達15個月,積欠薪資總額約為80,850美元(約台幣262萬),會後船東火速結清積欠薪資。幾位印尼漁工被台灣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目前仍在打民事訴訟,主張遠洋漁工應領取符合台灣勞基法的法定基本薪資。

10位銪富號印尼漁工從2023年4月中開始在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工作,長達15個月被派去美屬薩摩亞捕撈漁獲,期間因船上沒有配置wifi網路,難以向外界聯繫。2024年7月銪富號在台灣靠岸後,漁工向台灣民團及政府陳情他們工作15個月未收到任何薪資。7/22漁業署登上銪富號漁船檢查,漁工也再度向漁業署反應遭受雇主欠薪。

4位前銪富號漁工說到,所有人的護照或重要文件都在船長雇主手上,自己只能拿副本。由於當時這些印尼移工都沒有拿到薪水,他們經常擔心雇主或仲介用各種理由扣薪,不得已持續工作。而在船上工作時完全沒有wifi,無法對外聯繫,只能等到船靠岸時,才有一點點時間可以跟家人聯絡,甚至有人說工作數個月後,直到靠岸才收到家人過世的消息。

銪富號漁工每日工作18到20個小時,休息時間只有4-6個小時,船上環境惡劣,床單充滿跳蚤,只能用薄博的墊子舖在熱又潮濕的地板上睡,飲食多為冷凍食品,1天兩餐,缺乏營養。曾發生漁工切魚受傷至見骨,只能用塑膠袋及黑色膠布處理傷口,尚未復原仍得繼續工作。

施逸翔說,從漁工的證言可看出遠洋漁工勞動處境符合多個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強迫勞動指標。指標共有11項,包括「濫用弱勢處境」、「欺騙」、「行動限制」、「孤立」、「人身暴力與性暴力」、「恐嚇與威脅」、「扣留身份文件」、「扣發薪資」、「抵債勞務」、「苛刻的工作與生活條件」和「超時加班」。

施逸翔也提到,根據近日拜訪印尼在台辦事處獲得漁工死傷資料,2024年遠洋漁船共有104位漁工死亡,今年到現在10月初,已發生103人死亡,平均每週都有1個漁工死亡。而遠洋漁工在台灣不適用《勞基法》跟《職災保護法》,僅依靠私人契約,因此遠洋漁船上的職災工傷及社會保障是非常迫切的勞動安全問題。
台灣民團建議台灣政府消滅強迫勞動的第一步是廢除漁工境內、境外「聘僱雙軌制」,遠洋漁工應與一般漁工適用國內法規。即便是台灣人投資、漁船登記在他國的權宜船,至少台灣政府在該權宜船靠岸台灣港口時,基於港口國管轄權,應對該權宜船進行相關檢查。

全球供應鏈皆有責 政府民間與消費者一起監督

根據本報告提到的台灣鮪魚漁船移工強迫勞動問題,Human Rights Now於今年6月至7月針對日本19家漁業相關大型企業,進行人權盡職調查實施狀況評估問卷調查。特別是鮪魚供應鏈中的人權風險,檢視企業如何識別和評估這些風險,並將其納入供應鏈管理和交易條件。其中有7家回覆問卷,包含台灣漁船「銪富號」有業務關係的「豐群水產」。1家另行回覆、3家拒絕回應問卷、8家不回覆。

Human Rights Now企業與人權專員中川桃李(Momori Nakagawa)表示,回覆的公司都表示認知到遠洋漁業產品的人權風險高,也表示有自己的稽核制度,但是進一步追問具體稽核作法及結果卻非常缺乏,例如說其調查範圍為何?各企業所發現的人權風險議題是什麼?是否有完整、公正的進行處置等問題皆付之闕如,針對鮪魚供應鏈是否有完整的調查制度等問題,只有一家公司說有建立制度,只有兩家企業有跟公民團體及工會針對移工問題進行合作。

Human Rights Now還發現大部分企業並不清楚供應鏈漁船上移工的相關資訊,大多仰賴雙方貿易過程中的書面資料,因此也不清楚漁工實際的工作狀態。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代表楊書瑋表示,今年6月勞陣為了掌握台灣企業在防制強迫勞動上有何實質作為,與國家人權委員會合作,向企業發出320份問卷,最後回收61份。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台灣企業在針對強迫勞動風險、移工聘僱制度、公平招募及零收費政策等,仍有諸多盲點及認知不足。又台灣目前未建立企業人權盡職調查,台灣企業在供應鏈管理跟企業人權責任制度化等部分皆難以與國際接軌,讓本外勞都暴露於風險之上。

他提到,台灣企業高達41%未建立人權稽核機制,更不用說企業能夠掌握供應鏈中的勞動條件,台灣企業只有18%針對強迫勞動等人權問題有設立專責單位。問卷調查中有30.5%的企業內部沒有相關申訴機制,七成企業雖有申訴機制,當中高達47.5%有申訴機制卻沒有後續處理方法。他認為台灣巨大集團遭到美國發暫扣令,原因之一就是台灣目前的制度無法接軌國際所造成的。

為了杜絕強迫勞動,不使台灣企業人權問題持續蒙羞,勞陣呼籲台灣政府應盡速更新「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NAP),最重要的就是推動企業人權盡職調查的立法,落實資訊揭露及外部監督等機制。

施逸翔說,在人口販運問題方面,台灣曾被降到第二級觀察名單. (Tier 2 Watch List)才修正《人口販運防制法》,台灣的海鮮產業被歐盟發黃牌,才去修正《遠洋漁業條例》,台灣在被美國發了禁止童工及強迫勞動清單,才擬定《漁業人權行動計畫》,這次台灣被美方發布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WRO),是否能讓台灣政府跟企業進行具體改革,是民間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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