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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勞動部召開「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會議 五大醫院醫療工會聯合訴求

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企業工會、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臺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企業工會

114年9月底至10月初,長榮航空一名孫姓空服員飛米蘭執勤時抱病上班,返台後病況急轉直下致不幸離世,引發我國社會對於「請假有罪」之職場制度文化對勞工所構成嚴峻侵害之關注及討論。

對此,本會代表醫療產業各醫院各職類勞工,集結南北各主要醫療院所工會團體,分別於114年10月15日及10月30日,前赴聲援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所召開之記者會行動。

此外,本會亦同時於114年10月23日,共赴立法院召開「請假懲處氾濫成災 莫任有毒職場殘害社會」聯合記者會,本會於記者會上詳實揭露各醫院在其內部差勤制度、獎金發放要點、考績考核等規章上,普遍均將病假、特休假、婚喪假一律視作「缺勤」,進而在績效獎金數額或年終考績等第上,針對請假勞工予以不利待遇,部分醫院甚至連《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假別都有所刁難懲處。

「請假有罪」之嚴峻危害,在醫療行業及我國各行各業均可謂氾濫成災。本會彙整南北各公私立醫院各職類會員之實際案例(臺大醫院、臺大癌醫、成大醫院、臺北榮總、新光醫院),於10月23日之記者會上如實呈現反映,肇因於現行法令上的嚴重闕漏、不合理的差勤制度、醫療人力短缺等因素,醫療人員要想行使應有的請假權利,在實務上可謂難如登天,醫院雇主普遍在制度上設計諸多不利請假勞工之規範,單位主管慣將增補及協調人力的責任全數轉嫁予勞工承擔、要求勞工須自行協調替代人力始得請假,臨床人員抱病服藥隱忍乃至吊著點滴上班更早已是公開秘密,制度改革已是刻不容緩。

本會明確主張:「請假是權利,不是犯罪」、「抱病上班不是奉獻,而是風險」、「沒有健康職場,何來健康台灣」,今日出席勞動部「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本會訴求:1.應提高勞工不受不利待遇、領有全薪之病假天數、2.應擴大認定雇主不利待遇之範疇、3.應禁絕雇主以「獎勵有貢獻勞工而非懲處請假勞工」為名規避法令約束、4.應禁絕雇主要求勞工須自行協調替代人力始得請假之不法情事。

▌附錄:
附件1:本會114年10月23日「請假懲處氾濫成災 莫任有毒職場殘害社會」記者會新聞稿
附件2:臺大醫院「辦理作業基金人員暨工員年終(含另予)及另予考核作業原則」
附件3:臺北榮民總醫院「工作獎金核發作業規定」
附件4:臺北榮民總醫院「契約護理照護獎勵發放作業規定」
附件5:成大醫院護理師因請流產假致當月績效獎金遭砍半之薪資明細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