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勞動部今天公布2026年「同酬日」為2月28日,代表性別平均時薪差距16.1%,女性需較男性多工作59天,才能達到一樣的全年薪資,而天數也比去年多了一天。勞陣認為,雖然台灣在推動性別平權上持續努力,但性別薪資差距仍明顯存在,顯示落實性別平等、消除薪資落差需要更積極、具體的作為。
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性別薪資差距影響因素之研究」指出,台灣的性別薪資差距主要源於兩種現象,一是不同性別集中於不同產業與職類的「水平隔離」,二是高薪與決策職位男性比例偏高的「垂直隔離」。這樣的落差在部分產業尤其明顯,例如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的性別薪資差距達42.7%,醫療保健業更達43.1%,顯示產業內部職務分布與升遷結構仍深受性別影響。
勞陣指出,即使我國《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皆已明文禁止性別歧視並要求落實同工同酬,但這樣的差距仍持續出現,最主要原因就在於薪資資訊長期不透明,勞工不只是難以舉證,部分企業更是直接要求員工簽屬「薪資保密條款」,因此許多受薪勞工根本無法察覺薪資差距。
在配合國際GRI準則之下,勞動部雖已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要求上市櫃公司在永續報告書中要揭露員工性別薪資資訊,但勞陣認為,要真正縮小性別薪資落差,仍必須推動薪資透明制度。
根據國際經驗顯示,薪資透明制度除了能解決部分低薪問題之外,對於消彌性別薪資差距也有一定成果。歐盟透過相關薪資透明指引以及美國立法規範,除了要求求職時揭露薪資外,雇主亦應讓員工得以了解相同職務與不同職等的薪資結構,使差異能被看見,當員工發現落差時,雇主就必須提出合理說明,否則即可能構成歧視。
另一方面,性別分工的形成也與教育與社會文化密切相關。我們仍習慣以性別想像學校就讀科系與職業,從「醫師先生」、「司機大哥」、「護理師小姐」或「清潔阿姨」等日常語言即可看見根深柢固的刻板印象。因此勞陣同時主張,勞動教育向下紮根,將勞動意識納入學校與職場,才能扭轉對工作的性別刻板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