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監督施政聯盟
交通部畫虛線護航 台中港開放海域變防波堤內?!
填海免環評?作弊還偷復工 港務公司毀白海豚棲地
政院魯莽宣布大填海造陸時代 程序不正義!應先政策環評
環保團體偕同立法委員陳昭姿、台中市議員吳佩芸抨擊交通部護航台中港填海工程,用畫虛線的荒謬認定方式讓開放海域變防波堤內,指鹿為馬規避環評,還要配合行政院的大填海造陸政策,自訂收容土石方作業要點,讓中部五縣市營建廢土進台中港填海,就在瀕危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上,環保團體痛批大填海造陸政策未經政策環評即魯莽宣布,交通部帶頭毀白海豚棲地、台中港南填方區的填海工程刻意規避環評、違法復工,還自訂土方收容作業要點,將擅自收中部五縣市營建廢土.要求廢止作業要點。環保團體還公布五月中在台中港填海造陸工區旁直擊白海豚族群的影片,其中一隻受傷嚴重,呼籲政府停止州官放火,立刻停止台中港填海工 程,勿對白海豚和海洋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立即停止台中港填海工程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三月初和環保團體開記者會,揭露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危害瀕危白海豚,結論之一是要求立刻停工,但交通部竟放任港務公司在五月擅自復工!這不只是對生態的踐踏,更是對國會監督的公然藐視!而交通部在六月初回給環境部的公文,內容簡直荒謬到極點、指鹿為馬!為了幫港務公司護航免環評,竟自己在「北防波堤」和內港的「海堤」之間,畫了條6.7公里的虛線,大言不慚地說虛線以內通通叫做「既有防波堤內」,所以免做環評!台中港務分公司三月說南填方區因風浪大停工中,顯示此區就是開放海域,才會受風浪影響而停工,表示南填方區並非位於有防波堤的靜穩水域!
陳昭姿強調,內港用來圍築新生地的護岸海堤,怎能擴大解釋成外海防波堤了?照交通部這種「紙上畫線、外海變內港」的作弊邏輯,以後全台灣的港口只要自己連連看,幾百公頃的海域都可以規避環評!卓榮泰院長日前高調宣稱台灣要進入「大填海造陸時代」,難道卓內閣的大填海時代,就是「交通部帶頭作弊、環境部形同虛設、逼台灣白海豚滅絕」的時代嗎?強力要求:交通部須立刻勒令南填方區工程再次停工,環境部不該接受交通部回函,須要求該案補做環評。面對大填海政策,行政院必須進行全國性的政策環評,絕不容許化整為零、蠶食鯨吞我們的海洋!

台中港海域不該變廢土場
台中市議員吳佩芸指出,要對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這種無法無天的「作弊工程」,表達最嚴厲的譴責!交通部在台中港的圖面上劃條虛線,就以為開放海域就可變防波堤內?!但對於中部海域、全球只剩下不到50隻的瀕危台灣白海豚來說,那片「南填方區」是牠們每天實實在在要游過去、要在那裡覓食和生存的藍色公路!南填方區III及IV的填海面積高達90.61公頃,相當於3.5個大安森林公園、10個文心森林公園!這麼龐大的填海工程,要把400萬立方公尺的疏浚土方和營建廢土倒進海裡,交通部竟可用一紙公文,說這是在「既有防波堤內」,所以不用做環評?這不是作弊,什麼才是作弊?
吳佩芸指出,營建廢土石方去化問題確實需要重視,但任何政策都必須兼顧環境保護與世代正義,若以大規模填海作為解決方案,不僅可能造成海洋生態浩劫,更可能對沿海海洋環境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吳佩芸強調,台中港這項填海工程應立刻停工,台中港的所有擴建案,必須進行整體的環境影響評估,不能再讓中央部會用這種分段、化整為零的方式,把我們台中的海洋變成廢土棄置場,還危害瀕危白海豚的生存!
填海侵害白海豚 應環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指出《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明定,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必要時,主管機關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法律要求得非常清楚,不只是要減輕影響,更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條明確定義,「騷擾」係指以藥品、器物或其他方法,干擾野生動物之行為;填海造陸工程所伴隨的施工船舶、水下噪音、浚挖作業、拋石工程及大量人為活動,顯然都屬於以其他方法干擾野生動物行為。 同法還定義「虐待」係指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野生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過去十多年來,台灣白海豚持續利用台中港周邊海域進行覓食、育幼、休息與社交活動,這些海域後來被劃入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正是因為科學調查已經證明其生態價值。對白海豚而言,覓食、育幼、休息及社交並不是可有可無的行為,而是維持生存與繁殖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生理需求。如果工程行為持續造成噪音干擾、棲地縮減,甚至直接消滅原本利用的海域,使白海豚無法在其長期利用的棲地中進行正常覓食、育幼及其他維生行為,那麼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符合「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的虐待定義,主管機關不應迴避檢視。台中港目前正在進行的填海造陸工程,就位於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範圍內。然而這些開發行為不但沒有證明其符合「影響最少」原則,反而造成棲地消失與長期工程干擾。野保法的主管機關海洋保育署應依法檢視這些開發是否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並要求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畫線即可外海變內港?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三月陳昭姿委員當場要求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造陸工程立刻停工,結果台中港務分公司五月就偷偷復工、藐視國會!交通部則拖到六月初才回文給環境部,仍繼續護航並展現荒謬絕倫的大作弊!在台中港北防波堤跟南邊工業區的海堤之間劃虛線,把護岸硬拗成防波堤,更宣稱虛線以內都叫既有防波堤內,所以高達 90.61 公頃的填海工程通通免做環評!這條線有實質防波遮蔽效果嗎?外海就會自動變內港嗎?為何南填方區工程在冬天要因風浪過大而停工呢?證實交通部是概念偷換,將「防波堤」與「海堤」混為一談,將石化工業專業區南側堤防和工業專業區II北側堤防都歸類為防波堤,但海堤與防波堤的本質功能完全不同,將內港的護岸海堤擴大解釋為港區防波堤,形同開後門,把所有只要有水泥堤防圍繞的內海,都定義為既有防波堤內,這是指鹿為馬、規避環評。
行政院大填海時代就是交通部「紙上畫線、外海變內港」的大作弊時代嗎?是逼白海豚走向滅絕嗎?許心欣指出,台中港將於7/25起直接敞開大門,收受中部五縣市的營建土方,南填方區不只要收400萬方營建廢土,還有105萬方再生粒料,原本填海工程效益是提供港區疏浚土方填地收容空間,現在收容量卻變成「視需求」,即原填海工程的收容項目、來源、總量都已大幅變更,自己想改就改,廢土填海無需環境、海洋主管機關同意?整個台中港要開放廢土填海,從要收600萬方,再經行政院四月協助增加至1300萬方,六月再提升至1400萬方!而台北港填海造陸要環評,變更收容土方則依法做環差;台中港南填方區填海工程不僅免環評,還能自行加收土石方!行政院為解土方之亂,即可聯合中央部會一起霸凌海洋、讓白海豚陪葬?
自訂土方收容要點?填海來源想改就改?
台中港務分公司6/4自訂土方收容作業要點,球員兼裁判,以行政規則凌駕法律?交通部與環境部聯手放任體制搞雙標?!無視白海豚的存亡!交通部應廢止台中港務分公司自訂之土方收容作業要點,台中港填海造陸不能規避環評!強力要求台中港南填方區立刻停工、補做環評,不該將海洋變成土方之亂的解方,反對在台中港填海造陸,反對土石方進台中港填海,請行政院、交通部、港務公司和環境部勿當白海豚殺手! 台中港近年宣稱是「綠色港埠」,但欺騙社會、規避環評,甚至罔顧白海豚的棲地而大肆填海,這是用白海豚的鮮血染紅的港口!無法接受交通部這種「指鹿為馬」的欺騙,請海委會和環境部拿出主管機關應有的作為,別淪為行政院、交通部與港務公司迫害白海豚與海洋環境的共犯!且大填海造陸應先進行政策環評!
冬季風浪大需停工 還硬拗防波堤內?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42條第4款要求填海造陸應實施環評,但「既有港區防波堤範圍內者,不在此限」,其背後意涵不容曲解。填海造陸一旦施行,其填築範圍內的生態環境就會被抹除,且可能影響到海砂漂流、海岸變遷,造成海水濁度上升,甚至導致海洋受到填料(尤其是焚化爐底渣)溶出的毒性物質污染。這些可能影響都須經過環評。而之所以「既有港區防波堤範圍內」免環評,是認為堤內範圍已不受海浪影響,且基本上已是船舶密集活動範圍,已無重要生態,也已不適合生物生存。但台中港目前填築區塊並未受到防波堤完整阻隔,海浪大時仍須暫停施工;且是白海豚出沒熱點,表示有豐富底棲生態環境,提供白海豚重要食物來源,因此不應免環評!若交通部執意該範圍屬既設防波堤內,海保署也應依野保法要求實施環評,不應棄守白海豚重要棲地。
土石方掩護再生粒料填海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台中港要填的可不是一般的砂石和土方, B1類(純砂石)與 B2類(砂石混合土)在內陸工程早被高價搶購,根本毫無誘因耗費高昂運費與管理費拉去台中港倒進大海,真正面臨去化困難、急需最終掩埋的,只有 B5類(磚瓦、混凝土塊與磁磚混合物) 與 B7類(高含水且夾帶化學添加劑的連續壁廢皂土),更令人擔憂的是官方簡報資料中有出現回填「再生粒料」的字眼,這極有可能就是夾帶重金屬與戴奧辛風險的焚化爐底渣。
B5類、B7類含有大量水泥,會在局部海域形成高鹼性的孔隙水,直接毒害底棲生物或剛釋放的浮游卵,而B7 類就算加了水泥做成泥餅,一旦進到海裡,也擋不住海鹽的化學侵蝕與海浪的強力沖刷,固化結構可能在海中重新解體、粉碎,這會釋放出原本被鎖住的皂土微粒,在填方區周邊形成長期的、無法消散的高濁度「泥漿水」。更不用說危害最大的焚化爐底渣,底渣中依然殘留微量的戴奧辛、多環芳香烴,以及鎘、鉛、鉻、銅等重金屬,在高鹽度、富含氯離子的海水中,會顯著加速重金屬的解離與溶出,可不只是白海豚受影響,而是進到了海洋的食物鏈中,包括我們吃的海鮮,這些風險都應進行科學理性的評估,更何況這裡是台灣白海豚重要棲息地,然而交通部、港務公司卻顛倒是非,硬要將堤外的填埋區說是堤內來規避環評,實在太無恥。
營建剩餘土石方並非沒有填海造陸以外的解方,像B5類可學習日本在建築物拆除時,要求依材質逐步拆解並進行源頭分類,純度較高就可破碎加工後用於路基、路盤、填方,或作為再生骨材進一步製成低強度混凝土與再生建材。而B7類也可透過分離、篩分循環再使用,無法再循環的殘餘泥漿與淤泥,則可經水泥系固化材改質,用於管溝回填、地下空洞充填等工程用途。另外也可像歐洲學習課徵「天然骨材稅」,直接用政策工具把天然砂石的價格拉高,逼得預拌廠去研究如何優化技術、大量使用再生粒料。中央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但還有許多子法及政策應跟上,填海造陸不是循環經濟,只不過是將海洋當作掩埋場填埋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