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外稿

「殺人主角」是我同班同學

文/楊鳳琳

說在最前面,今天引起高度關注的捷運砍人事件男角,是我的國中同班同學,而我想討論的是這樣的身分讓我在臉書上看到的景象。

面對各種不同的意見聲浪,「罪該萬死」、「判死刑」、「廢死的人出來負責阿」、「判死刑不能解決問題」等等,這樣的聲音都很多。

雖然說把這件事情扯上「判死刑/執行死刑/廢死」其實都已經扯太遠了(眼下應該是作好受害者身心照顧、正視大眾的恐慌,還有各種公共場域的應變系統),還是表明,對於死刑我的立場是中間偏向廢除,我當然認同作出這樣傷人性命的舉動該付出代價,也認同他的行為會危害社會安為,但是判了死刑、國家法律殺了一個人,然後就世界太平了嗎?那前不久才執行的五件死刑槍決該怎麼說?也沒有達到所謂的嚇阻作用阿。

除了這些聲音,因為身為「同學」的人際網絡,讓我看到臉書上有一些朋友們翻出畢冊,發表一些「喔就是他阿!」「天阿就在我隔壁班!」(說真的同班的大家反而比較少軒然大波的反應)「看起來就很**」之類的言論。

其實就我自己,今天在得知男角竟是自己同學之後,第一個考慮的是「要不要讓大家知道我跟他認識?」這樣的疑慮來自於將面對各種疑問、猜測,要試圖就我三年對他的認識發表對他舉動的看法,來作為每個「公民小偵探」、「公民人格分析師」的一手情報。現在各位知道我當然揭露了這樣的身份關係,而面對當面、臉書的個種提問,「他是個怎樣的人?」「他會很兇狠嗎?」「他有沒有暴力傾向?」「以前有反社會人格嗎?」,有問我的人多少會知道我都避而不答,或是用「我忘了、沒印象」等含糊過去。

為什麼?我開始回想跟他相處的種種,似乎是各種類型的記憶都有,甚至想起了當年班上的好多事情,對每一位同學的印象也都差不多,沒有甚麼絕對的好人、或是覺對的壞人。腦中想到的是修心理學時,梁爸在要進入最後一章討論精神疾病時,先給全班打強心針:「介紹病徵時,同學們會說好像這些疾病的病徵自己每一項多少都有欸,輕重不同,我是不是有精神疾病?」一樣的道理,深怕自己已經被新聞與臉書的輿論影響,開始擅自解讀他的行為,這就是熟悉的偷斧頭故事,他已經犯案了,所已怎麼看都該說「當時好像有那麼一點徵兆」?

至少我不相信自己的判斷力了,所以會希望減少再增加誤解的機會。很多言論像是「那眼睛就很有殺氣」說者、聽者都要格外謹慎阿。再者,這樣的論斷也輕易的把一切責任歸咎到他個人身上,甚至不是他的成長環境、家人朋友、屬於「小群該負責任的人身上」論調,這樣的論述更加強了死刑的主張,好像能夠「殺掉這個罪大惡極的人就沒事了」。

新聞翻越多,越不知道該怎麼說,各種標題殺人,也免不了社會公審的成分。

我們都期待一個更好的社會,這個目標需要每一個人的努力,請記得分分秒秒都在朝他邁進。

最後,一些短文參考:

關於廢死論點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780346755317888&id=100000277118695
個人化的標籤 https://www.facebook.com/bj26bj/posts/762162983828584#
無差別殺人 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313090471

按:文中「梁爸」為梁爸是台大心理系的特聘教授梁庚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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