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學生助理遲發薪 世新、師大違法 要求擴大勞檢、開罰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去年底(2014)10名世新及師大等校的兼任助理由於校方延遲給薪而向勞動部提出檢舉,勞動部已判定世新及師大違法。勞動部先前更認定一名成大兼任計畫研究助理與校方間為僱傭關係,必須依法為其投勞保、提撥勞退金。然而雖有11名兼任助理檢舉成功,卻不見勞動部對校方違法事項開罰,全台各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仍未見改善。今天(2/10)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公佈11名「檢舉成功榜單」,並繼續推動「雙月檢舉延遲給薪、未保勞保勞退」行動,每逢雙月的第二個周二,繼續號召各大專院校勞權受損的兼任助理持續向勞動部檢舉。今天將遞出檢舉案的交大兼任助理,遲發薪水情形嚴重,三月薪水到六月才發,四月到六月薪水到九月才發。高教工會訴求,勞動部應正視許多兼任助理檢舉的通案,針對各大專院校擴大勞動檢查,並在一個月內針對違法校方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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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執行秘書胡清雅表示,有學生身分的兼任助理近年爭取勞權,2013年發起「還我勞健保」行動,確認一名成大國科會研究助理與校方有僱傭關係。,去年(2014)12月5日高教工會開始檢舉校方延遲給付薪水,10名世新及師大兼任助理提出檢舉,勞動部在今年一月初判定師大及世新校方確實違反勞基法第23條。胡清雅說:「今天公布檢舉成功的榜單,兼任助理不管職稱為何,他們就是勞工,基本上都受勞基法保障,校方就該給完整勞基法保障。呼籲勞動部盡快針對苛扣勞動保障的資方進行開罰,否則沒有開罰的公權力,法律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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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兼任助理在檢舉成功後,校方有所改進嗎?世新勞權小組的高詩雯表示,世新校方在確認違法後,仍可能決議新學期為「隔月25日發放工讀金」。高詩雯說,去年12月5日公佈檢舉校方延遲給薪,校方在過了五天之後(12/10)發了11月薪水。但是12月薪水到了1月20日才發,今天2月10日也尚未收到1月薪水。她說:「世新校長吳永乾是念法律的,他卻認為兼任助理薪水本來就是沒辦法當月給付,說這是很困難的!」

師大教育系一名董同學曾任師大校務會議代表及勞動問題專案小組委員。他已經跟副校長說過校內兼任助理普遍都沒有勞健保,同學們「不確定什麼時候領到多少薪水」,但「但怎麼講都沒有用」。他認為會領取助學金的同學多半是重要生活開支,若遲發對生活影響很大,有的人甚至借錢度日或再找其他工作才能生活。

董同學說,一檢舉馬上有用,檢舉後一週內勞檢處派人到校檢查,並發文要求師大為檢舉人加保,檢查薪水遲發問題。他說:「行政單為此雞飛狗跳,但何必呢?若不把兼任助理問題當通案處理,只當我檢舉成功、資料彙整交差了事,仍不當其他兼任助理為勞工,要等到其他人檢舉才要處理,那真是奧步。」董同學呼籲各大學不要掙扎,薪水按時發放,立刻為兼任助理納保,否則抗議行動將如影隨形。

高教工會要求勞動部一個月內回覆調查結果。勞動部代表回應,會請地方主管機關馬上處理。問及何時將對違法校方開罰?勞動部表示,台北市勞檢處確認違法,須等進行完必要程序、意見陳述等,將在近期內開罰。高教工會將持續進行檢舉行動,兩個月後會遞出新一波檢舉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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