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CEDAW 14 :民團呼籲政府實事求,積極消除性別歧視 【聲明】強烈譴責石崇良部長稱同婚不是「配偶」 【新聞稿】悼念洛嘎讓贊供身自焚、抗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