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 關心更多議題 【聲明】勞工和民間社會組織呼籲台灣漁業署在《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中採用勞工權利和 Wi-Fi 指南 【新聞稿】紀念 228 民團:在野勢力不肯從中反省,恐摧毀民主 【新聞稿】無國界醫生最新報告,揭露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的攻擊並阻礙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