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關心更多議題【投書】作為外科醫師,我們從未見過像以色列在加薩的種族滅絕這樣的殘酷行為【新聞稿】台北響應全球A15聲援巴勒斯坦行動【聲明】公民團體公布《臺灣供應鏈企業尊重人權指引》修正意見書,呼籲經濟部儘速啟動台灣企業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立法在臉書上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