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向經濟部提出首件國家聯絡點NCP申訴案 【聲明】對最高檢盧正案審查結論之聲明|離世二十六載,盧正還在等待 【新聞稿】人口販運新招多 研討拜拜不在地 因應移民署年度防制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 非政府組織要求具體面對本土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