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關心更多議題【聲明】鑑定修法東折西扣,冤案受害人情何以堪?對立法院本日通過《刑事訴訟法》鑑定節之聲明【新聞稿】2023寫信馬拉松:「寫一封信,改變生命」,文字的力量可以無限大【新聞稿】2024台灣大選,人權議題應更受重視在臉書上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