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外的公民課, 教育

大人說一套做一套,孩子會去認同哪套標準?

文/王富瑾 (新化高工公民與社會科教師)

上學期末的校務會議,學校議決了一項有關校務發展的重要提案。議決的過程採舉手表決,但是主席僅請贊成議案者舉手並計數,就是不請反對者舉手計數。其理由是,校務會議既已過半同意做成決議,要向教育部提出此校務發展案的申請,若在申請書上呈現反對者的計數,將不利申請通過,會被上級駁回。關於此議案,我是反對者,也是少數者,並不是沒有做好心理準備要少數服從多數,尊重會議的決議結果。這項決議過程令我錯愕。我沒有預期到的是,反對意見居然在一個教育單位的會議中無法完整表達,不被尊重。更令我難過的是,校務會議上有學生代表在場,孩子在當下雖沒有表示任何意見,但是我相信這樣的會議程序、表決的過程,我們為人師表者做了很壞的示範。

民主與法治缺一不可,民主國家一定也強調法治的精神,要將法治的觀念根植於民心,透過教育是最佳途徑。其實關於法治教育,學校、家庭、社會以及傳播媒體都必須擔負起責任。可是,現代社會結構是雙薪家庭增多,父母親與孩子相處的時間減少了,家庭教育功能削弱,傳播媒體像是電視、網路等卻成了孩子課後的親密夥伴。偏偏媒體播送內容多有血腥暴力、色情或政治惡鬥等不良題材,所以學校教育似乎順理成章地應該是最重要的法治教育管道了。

現在學校法治教育的實施方法,並沒有「法治教育課」這樣的單獨科目,而是希望教師把法治的精神融入各科教學活動中,又擔心老師法治知識不足,又鼓勵老師要多充實自身的法律知識,多參與相關研習。另外,每學期也會依教育部規定舉辦法律常識測驗,用以了解學生對法律規範認知的情況。或者,學校也會舉辦法治教育相關的藝文比賽(戒菸反毒、反霸凌、交通安全、租稅教育等),鼓勵學生參與。可惜的是,現在社會氛圍仍是升學主義掛帥的情況,法治教育並非所謂的主科,各級學校雖都會配合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法治教育,但是實施方式並不講求,常流於形式化。

雖然法治教育活動方式有進步空間,但是法治教育最重要的不是法律常識測驗考試一百分,達成認知目標,而是情意、技能目標的達成,讓法治觀念成為學生的生活態度與方式。而價值觀的形成、人際關係的相處模式和人類的其他行為一樣,多半藉由模仿而來。不給孩子「好的榜樣」,又如何要求他們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呢?例如:學校推行菸害防治教育,老師在台上高呼學生不要抽菸,但是老師自己卻在校園裡抽菸,那麼,因抽菸而被糾正的學生當然不會服氣,並且能以此作為違規的藉口,或者產生對大人世界就是標準不一的錯誤認識,對師生關係也是一大傷害。

面對大人「說一套,做一套」的雙重標準,孩子又會去認同哪一套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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