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勞工

怕餓死也怕驚死! 精神疾病也是工傷

labour3[新聞稿] 職場精神疾病 全面納入職業病’

六月份失業率5.82%又創新高,勞工的處境不是失業等著『餓死』,就是在職場怕被裁員只好過勞『做死』,或是怕丟飯碗而『驚死』!沒死的,被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有許多人已罹患精神疾病!

在勞動環境如此惡劣,官方又無任何政策保護下,資方幾乎無所不用其極,各種變形雇傭、職場管理、一人當兩人用、調職、減薪等手段,而引發職場勞工罹患精神方面的職業病已愈來愈多,不容忽視。

工傷協會統計,一年來協助的個案中,因職場原因引起各種精神疾病的有30多人,因職災或職病引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勞工更是不計其數。

2 年多前,北縣耀華電子一名女工陳巧蓮被主管降職/減薪,再丟到人力池<公司內部的人力垃圾桶,只要被懲處的員工都會被調到人力池,在那裏, 就像垃圾,被丟來丟去,一下被調去擦玻璃,,一下被指派拖地板…等,後又被調到新單位被主管辱罵,一再申訴無效,導致罹患憂鬱症,至今已2年多,每天仍以淚洗面,今年過年前,資方又將她資遣,終止契約,逼她走人..

另一名在船務公司工作的張姓勞工,因公司人力短少,一個人做3個人的事,每天幾乎都工作到凌晨才回家,若文件延遲可能會讓公司損失鉅額賠償金,長期壓力累積,某天在公司突感喘不過氣來,後來診斷罹患了恐慌症及重度憂鬱症..

像巧蓮及張姓勞工一樣在職場為保一份養家活口的薪水,拼命工作的弱勢者非常多<基層老師/警察及愈來愈多的白領階級也逃脫不了被壓迫的勞動處境>,不是過勞死,就是罹患精神疾病,甚至憂鬱自殺,這不是人格及抗壓不足的個人問題,而是社會職場壓力導致的結構問題。

長期以來,在此議題下,官方一直躲在所謂專業<醫師>後面,說<精神疾病的引發是多元因素,與職場的因果關係難以認定…>,但據我們所知,日本早在1993年就將工作壓力引起精障及自殺列為職業病,2008年有將近200個個案被認定。

去年五月,巧蓮因資方對待她的爭議案一再敷衍,在勞委會勞資協商場合用刀劃傷了資方管理者,並企圖自殺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承諾,今年七月初公佈是否納入的政策,據了解,官方仍準備限縮疾病範圍,因此我們在勞委會公佈前,將大聲疾呼:「只要是工作引起的精神疾病都應納入職業病,不要有任何限縮」,我們希望王如玄不要躲在專家後面,應扛起政治責任,決定保護職災勞工的政策!

1.職場精神疾病,全面納入職業病,不應限縮疾病種類
2.職病調查及鑑定,工人要參與
3.職場精神病,政府要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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