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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不是責任制 媒勞權五一聲明

文/媒體勞動權益小組 圖/許愛咪提供

台北市勞動局日前公布媒體勞檢結果,34家通通違規,前3名為禁止申報加班(79.4%),沒有設置出勤紀錄(76.5%),超過12小時工作(70.6%),凸顯記者長期惡劣的勞動狀況,不少業者對外表示會改善。媒體勞動權益小組呼籲資方,不要關起門研議改善方式,而是應該和工會或第一線新聞工作者協商,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對於設置出勤記錄,有媒體業者認為,要求外勤記者進公司打卡,有窒礙難行之處。不過,事實上,進入公司打卡,只是記錄工時的方式之一,還是有其他因應方式,例如線上打卡,記者便無需回公司。媒勞權小組之所以重視出勤記錄,原因於這是勞基法規定,資方需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再來出勤記錄也是申請加班費依據,同時若有過勞疑慮,出勤記錄也是重要的證明文件。

「新聞在哪裡,記者就在哪裡」,無時無刻跑新聞,好像就是記者的使命,俗稱「記者魂」,但這樣的精神卻也讓資方有理由可以讓記者工時吃到飽,加上網路科技進步,記者的工時越來越長,勞動強度越來越重,在新聞現場,不時可以看到有的記者一手筆記,一手拍影音,隨時趕發即時新聞,很多記者都累壞了,但事實上,記者從來就沒有納入「責任制」的範圍,媒勞權小組呼籲資方遵守法律,讓記者回歸到正常工時8小時,超時便應該給予加班費或補休,也希望第一線新聞工作者,在勞動條件日益低落的今天,應該組織工會,團結起來,才能獲得我們應有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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