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文化 藝術家不是無業遊民 創作者要工會、要保障 2009-11-05 10月31日「創作者職業工會」籌備會於華山文化園區,提出創作者的訴求:開放創作者職業工會、納入職業保險體系,並集合前往文建會遞交陳情書以及連署書。 「創作者職業工會籌備會」提出創作者的訴求: 開放創作者職業工會、納入職業保險體系 要求文建會、勞委會、政府正視藝術者的存在!正視創作者的職業保險! 正視發展文化藝術對台灣的重要性! 標籤: 創作者職業工會籌備處, 勞工, 匯川聚場藝術, 工人行動立法委員會, 工會職業分類表, 張忘, 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產業化, 湯皇珍, 藝文, 鄭村棋 關心更多議題 【聲明】警消年金爭議思辯-團結走出世代對立及弱弱相殘迴圈 【聲明】紀錄片工會聲明:反對電視台本票制度,守護影人基本權益 【聲明】勞動部認證!東方設計大學未誠信協商,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限期與工會恢復協商、回應補償減薪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