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原民

台灣沒有《反歧視法》 立委參選人馬躍比吼呼籲加速推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沒有《反歧視法》,媒體一再複製歧視性言論,平地原住民立委參選人馬躍比吼,今天(7/21)召集綠黨及社會民主黨代表開記者會一同呼籲,要參選、進入國會改變惡習,加速推動延宕十多年的《反歧視法》。

由於日前平面媒體壹週刊第623期發表一篇訪談,一位曾從事酒店業女子,其中卻強調受訪者原住民身份,並刊有「從小就在台北市區長大的詠詠是原住民。自認天性應該是很想解放」、「我們原住民天生體力好也喜歡性愛。」等加深原住民刻版印象的文字,並連結至受訪者投入酒店工作的選擇。對此,原立委參選人馬躍比吼說:「平常報導會強調漢人身分嗎?很多人看到媒體歧視性敘述,就跟著重複這樣做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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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翻攝自壹周刊網站。

「被報導人說自己的故事,卻把整個(原民)族群牽拖進去。學校不應只有職業教育,也要有公民、族群意識教育。」馬躍比吼表示,長久以來原住民、新住民、外籍移工、LGBT族群身心障礙者在各類資訊傳播媒體中承受各種標籤,因為沒有《反歧視法》制裁歧視言論,導致此現象一再發生。他回顧過往有關歧視原住民的例子,例如原住民愛喝酒、花東就是「好山好水好無聊」,甚至國民黨中常委廖萬隆曾說過「原住民是雜種,禁止原民跟其他族群通婚」等言論,甚至在電影「鐵獅玉玲瓏」中,也嘲笑賽德克族的橋段,嚴重歧視並未改善。今年五月,更發生教育部在103年修訂高中地理課綱,使用了歧視移民、工的詞語「菲傭」、「印傭」及「外籍新娘」,馬躍比吼強調,教育部更要好好檢視多元文化內容有沒有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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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原住民立委參選人馬躍比吼。

綠黨政策部主任陳郁琦表示,台灣已經簽署《公民政治國際權利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以及《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等國際人權公約,其中最重要的反歧視原則,應該用在台灣所有現行法律上,但是目前台灣法規中完全沒有定義「歧視」是什麼。陳郁琦說,反歧視就是要爭公平。她認為若是有《反歧視法》制定相關罰責外,政府更要透過教育等積極性手段,消除一切歧視。「昨晚發生捷運隨機傷人事件,就是因為兇手被貼上失業標籤。若沒有從源頭處理歧視問題,將別人標籤化,無助解決問題。」

馬躍比吼新聞稿中指出,台灣有些現行法律試圖處理族群、種族關係,但除了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與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外,均無具體執行機制,多僅是宣示原則,在衝突發生時也無法提供具體的衡量基準與制度,因此無明確反歧視的功能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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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黨召集人范雲表示,社民黨的2016國會共同政見就是多元民主,將與其他第三勢力共同推倒歧視高牆。《反歧視法》該怎麼訂,可以再跟更多專家學者討論;有了法律後,被歧視者可以主張自己權利被侵犯,運用法律工具資源反擊對方,使發出歧視言論者收斂,學習尊重理解,更進一步促成公眾討論。范雲提到,曾有立委說「新移民女性生太多」,婦女團體前往抗議要求道歉,但國家卻無法對歧視性語言有任何處理。「法規中應該要求歧視言論者去受教育,或是付出金錢的代價,公眾可以一同討論。」馬躍比吼則說,美國有銀行針對不同族群實行不同利率,被懲罰台幣100億元;美國職籃NBA洛杉磯快艇隊老闆史特林(Donald Sterling)因種族歧視言論遭NBA聯盟主席席爾弗(Adam Silver)終生停權,並且罰款250萬美金(約新台幣755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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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躍比吼提到,有人擔心《反歧視法》限縮言論自由,他以目前已通過「性別平等三法」的性別議題為例,相對來說得到更多的關注,兩性在就業、就學上得到較公平的機會,也或者因此造就了目前兩大黨的總統候選人都是女性,2016年台灣將選出女總統的新局面。因此期待《反歧視法》的落實,帶動各族群挑戰更寬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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