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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暗藏台灣各角落的未爆彈-石綿危害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石綿被「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歸類為一級人類致癌物質,已被證實會引發石綿肺症、惡性間皮瘤(malignant mesothelioma)、肺癌,也可能導致喉癌與卵巢癌。歐盟國家在1998年就已全面禁用,日本、南韓與香港也分別於2004、2009、2014年禁用。由於石綿暴露所導致的疾病,潛伏期可長達20-40年之久,過去大量使用的苦果,在近年來浮現,各國政府莫不積極提出相關政策因應。

然而在台灣,石綿不僅尚未全面禁用,含有石綿的有害物更充斥環境四周,但未見政府積極管理與監控。石綿相關的職業病更被嚴重漠視,不僅對受害勞工缺乏合理補償,更因為職業病的低估,造成職場預防政策的失靈。

因此,成大公衛研究所王榮德教授、國衛院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李俊賢醫師、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鄭雅文理事長、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與罹病者家屬,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正視石綿帶來的危害問題,並立即提出具體改善政策。

石綿運用廣泛,台灣目前仍到處可見

「石綿」是一種天然礦石,由於具耐高溫、耐酸鹼、抗腐蝕、耐磨、絕緣等特性,再加上價格相對便宜,因此,許多工業先進國家在1960-1980年代大規模使用。台灣在1940年代就在花蓮開採石綿礦,產量雖有限,但自1960年代中期至1990年代初期,台灣進口了大量的石綿,在1973-1990年,台灣每年的石綿進口量皆超過1萬噸以上,1986年進口量更高達3萬9,735頓。即使全球已有超過50個國家全面禁採禁用石綿,台灣在2012-2014年間,仍持續進口共約2千噸的石綿。

王榮德教授指出,石綿使用範圍廣泛,主要用於房屋浪板、裝潢夾板、天花板、水管、紡織製品、保溫材料等。目前台灣的建築環境仍隨處可見石綿,之前大量使用的石綿瓦、隔間板等建材仍無所不在,但政府至今毫無監測、標示與管理措施,讓無數建築業、裝潢業、拆除業勞工陷於罹癌風險;台灣對於建築廢棄物的石綿暴露也未有積極管理,是一大環境污染來源。反觀日本、韓國、德國與其他先進國家,不僅對於既有建築物進行石綿監測與管理,對於建物拆除與廢棄物處理,也有相當程度的規範。

台灣已有多起病例發生,並有大幅成長趨勢

石綿疾病已是當前許多國家重要的健康政策議題,更是職業病補償的大宗。德國在2012年職災保險即補償了3,626件石綿疾病、日本在2013年由勞災保險補償了1084件石綿相關職業病,另由石綿救濟法補償了24件石綿疾病。英國相關研究更指出引發職業性癌症的最主要原因即是石綿的暴露。

在石綿引起的疾病當中,惡性間皮瘤相當罕見,但推估有高達98%的男性間皮瘤可歸因於石綿暴露,因此被視為是石綿的「訊號/哨兵癌症」。李俊賢醫師等人分析健保資料及癌症登記資料,發現台灣自1997-2008年間惡性間皮瘤發生率有明顯的增加趨勢,根據全國癌症登記資料庫,光2010年一年中,就有73個惡性間皮瘤個案。

但根據勞保局的職業病給付資料,石綿肺症及其併發症案例數每年大都不超過5位;職業性癌症並未區分類型,總件數每年平均不到10例,顯示石綿相關職業病被嚴重低估。

鄭雅文教授指出,導致石綿相關職業病被低估的原因包括:石綿疾病的潛伏期相當長使得因果關係難被認定、極少石綿作業現場工作環境曾進行採樣測定使得長期石綿的累積暴露劑量極難評估、惡性間皮瘤的診斷需進行特殊染色檢驗、石綿相關癌症發病後存活時間短因此較難提出職業病認定申請、許多罹病者在退休並退保勞保之後才發病、許多石綿作業工作者受僱於小型事業單位或為臨時工,等等;整體社會忽視石綿的健康危害問題,政府未主動告知勞工與社會大眾此問題、未建立有效的疾病通報監測機制,也是重要因素。

不僅工人受害,附近居民也遭受風險

鄭雅文教授進行台灣石綿相關疾病案例訪談,發現罹病者的工作史包括空調設備裝配、造船廠維修作業、火力發電廠隔熱設備施工、合成纖維廠管理人員、建築裝潢作業、飛彈製造隔熱作業等等,作業中直接暴露於石綿粉塵,屬國際文獻中確認的石綿高暴露作業。參考日本案例分析可發現,這類疾病案例在日本均可被認定為職業病。此外,在開採、製造、使用、拆除或廢棄物清運過程,石綿粉塵均可能逸散至周遭環境,造成環境污染,而石綿粉塵也可能沾附在工作者的衣服,使同住家人也受到暴露。在日本、韓國與香港,石綿疾病不僅是職業病問題,也可被認定為環境或公害疾病,而受到補償救濟。

中國進口建材成了監控漏洞

目前中國是全球第一大石綿使用國,石綿原料大量使用在各種產品的製造上。中國建材近年來曾被澳洲政府檢驗出含有石綿,引發民眾關注,但反觀台灣,與中國的商業活動往來頻繁,但進口建材是否含有石綿,相關單位似乎並無積極檢測與把關的機制。

對於石綿疾病的預防、認定及補償,台灣尚未建立完整因應機制,將造成國人健康與權益的嚴重危害,因此,我們提出以下呼籲,要求政府立即研擬相關政策,以保障國人的健康與安全:

一、預防石綿危害

  1. 全面禁用石綿:政府應儘速禁用石綿,並強制目前仍在使用石綿的產業採用替代品,如玻璃纖維(glass fiber)、礦絲(mineral wool)、岩綿(rock wool)、陶絲(ceramic wool)等危害較小的物質;但人造礦物纖維的安全性也需長期監測。
  2. 進行既有建物的石綿監測與安全管理措施:營建署應對既有建物進行檢驗,找出有石綿的建物建立登記制度並作公告,並要求建物所有人在移除危害物質過程中應採安全措施,以保障建築、拆除業勞工與居民的健康。
  3. 落實石綿廢棄物的管理:環保署針對石綿廢棄物應監測並以安全方式處理。
  4. 加強進口貨品查驗:針對進口建材等貨品,加強查驗,嚴禁含有石綿成份。

二、職業健康管理與資料庫的建立

  1. 高暴露族群的定期健康檢查:勞動部與國健署針對過去或現在有石綿暴露者,應做登錄,並建立有效的健康管理機制,以早期發現徵候,檢查項目應包括:作業經歷、胸部X光檢查、肺功能檢查、咳痰檢查。因石綿疾病的潛伏期長達數十年,對於離職及退休員工也應依據風險高低,每年定期作健康檢查。
  2. 建立全國惡性間皮瘤及石綿相關疾病的登記通報機制:癌症登記資料庫應增加職業暴露資料欄位,包括:行業、職業、工作職稱等,以利後續職業癌症相關預防、補償與救濟政策的制定及推動。
  3. 勞動部及衛福部應針對國內石綿相關疾病進行大規模的調查與統計分析研究。

三、職業災害補償與公害救濟

  1. 應檢討職業病通報與認定機制:勞動部應檢討何以台灣的石綿疾病職業病認定率低落,且針對已離職退保之罹病者訂定合理補償機制,並應積極鼓勵醫師通報職業病。非勞保身分之工作者(如軍保、公教保)因公罹患石綿疾病者,國防部與銓敘部應制定相關認定與補償制度。
  2. 應建立公害救濟補償機制:對於環境暴露者,環保署應建立合理的公害救濟機制。

四、教育宣導

  1. 加強勞工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充分告知石綿的健康危害,並宣導職業傷病通報認定與補償制度的重要性。
  2. 加強全民教育:提高民眾對石綿問題的認知,瞭解暴露來源與其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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