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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港大罷課 致校務委員會公開信

文 / 香港大學罷課委員會

各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成員:

從校委會刻意拖延、無理否決陳文敏之副校長任命起,港大同學、教職員、校友對修改《香港大學條例》的訴求愈趨強烈。觀乎本港大學潮流,其他院校早已先後提出修例。例如,浸會大學、中文大學已成立專責小組,展開大學改革檢討。作為全球首屈一指的學府,港大斷無理由落後大勢,遲遲拒絕檢討校委會組成之弊。

半年以來,由否決陳文敏任命,到李國章獲欽點為校委會主席,校內各方的意見從未受過正視,更反映現行校委會制度有乖民意。學生愛校心切,今日(一月二十日)逾數百名同學參與罷課,以行動道明大學改革之迫切,提出四項訴求如下:

一、成立「審視《香港大學條例》專責小組」;
二、行政長官不應是必然校監;
三、校內校務委員之數目需佔整個校委會一半或以上;
四、現時行政長官所委任的校務委員(包括主席)需改由校務委員會委任。

上述四項訴求,均針對校委會之架構及組成,亦反映同學對改革的期盼與決心。校委會作為港大最高權力及決策機構,回應師生訴求責無旁貸;校委會亦應在下一次校委會會議中,將同學的訴求納入考慮。適逢校委會「五年一檢」期限將至,我等希望校委會各人克盡己任,予各持份者一個確實的答覆,闡明對於校委會改革的立場——支持,抑或反對?若是反對,校委必須清楚解釋,我等提倡維護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的制度改革 ,如何違反香港大學的整體利益?

前港大校委廖長江早前在公開場合表示,同學應以口和筆代替罷課表達訴求,又指即使呼籲學生結束罷課「都係多餘」。呼籲同學結束罷課確實多餘,唯有校委會正視師生訴求並交出實質的改革承諾,才是為罷課畫上句號的不二之法。時至今日,我校師生早已用盡制度內外各種途徑力陳己見,始終不得其門而入,一眾同學方憤而罷課。故此,我等在此敦促校委會委員盡快回應罷委會提出之四點訴求,莫再以語言偽術應酬搪塞。歸根究柢,能結束罷課者,不是我等罷課委員,而是校委會的諸位委員。

香港大學罷課委員會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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