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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普安堂民團:新北市府暴力文資審議

文 / 普安堂

新北市政府本次召開違法的文資審議,其開會內容、應提供的會勘記錄、會勘專案小組會議紀錄都不給,連普安堂的公文也不回,造成提報人應有的權利喪失。  新北市政府甚至一開始普安堂在針對會議程序表達異議時,文化局長竟說:「叫警察把他們架走。」導致普安堂的聲援者遭警方壓制,一場文資審議委員會竟動用警察權將古蹟提報人、聲援者全拖出場外拖行而受傷,甚至過肩摔在地上。這算是什麼文化資產審議?

 新北市政府竟結合新莊國民黨議員黃林玲玲,她是新北市議會文化教育小組的召集人,控制這場違法之文資審議,並護航土地所有權人慈祐宮,這是非常荒腔走板的事,文資審議本是要由專業文資審議委員審議文化資產價值,並進行保存,但一場不審文化資產價值的審議,只限縮普安堂保存範圍,該範圍過去根本沒有任何審議會議紀錄。且動用警察及議員來迫害文化資產,將提報人架離,造成文化資產價值根本無法被釐清,而此種不公的黑箱作業會議程序,且充滿政治權力壓迫的程序,根本是違法的暴政政府,談何地方政府裁量權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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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府竟將普安堂提報的新事證,未進入正式文資審議流程,竟偷偷加入此次審議大會,造成審議委員根本無法到現場,完善了解普安堂全區的文資價值;甚至106年3月30日的文資審議會勘,因會勘並非依李長俊學者提報的原申請狀態進行會勘,實屬違法,正因從頭到尾都未依文資法來辦理,導致在今天,新北市府才想藉地方政府裁量權再度滋意濫權以遮掩消跡他們過去拆除普安堂的違法行徑。在此我們要求文化部依文資法101條地方政府不作為及惡意作為造成普安堂文化資產滅失,由中央進行國定古蹟審議。

 

公庫編按:7月20日晚間,新北市文化局發佈:【土城普安堂登錄歷史建築】

20日新北市文化局為維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依據文資法規定,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會中經委員決議普安堂登錄為歷史建築。

普安堂文資價值曾於103年1月2日登錄為歷史建築,土地所有權人慈祐宮因不服新北市政府將普安堂登錄為歷史建築,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應就文化價值內涵及必要保存範圍審議討論,而非以整筆地號登錄為由,判決撤銷普安堂登錄歷史建築公告。後來普安堂提起上訴,在105年2月18日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維持原判決。新北市政府尊重法院判決,並依文資法重啟審議程序。

105年4月1日辦理專案小組會勘,並在普安堂李榮台女士陪同下,進行全區勘查;105年4月6日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議範圍包含歷次普安堂提報內容,文資委員就普安堂文化產資價值內涵,以及文化資產價值必要保存的範圍進行評估。

今(20日)新北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經委員會決議普安堂登錄歷史建築,範圍包含外山門、現存石砌步道、山壁摩崖石刻、觀音堂舊堂紅磚合院建築。委員會認為,普安堂為北臺灣少見的齋堂,現存的觀音堂舊堂與山門、步道串連的整體環境,反映齋教修行的空間特色;且李應彬為臺灣前輩藝術家,其崖壁題字具歷史藝術價值。另,委員會亦建議,倘普安堂持有之可能具文物價值者(如善書、雕像),建議所有人另案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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