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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開庭實況|心理鑑定、遲來的測謊?

圖 、文/法操司想傳媒

鄭性澤案再審準備程序庭

時間:105年8月9日 14:30

地點:台中高分院刑事14法庭

上次(6月4日)準備程序庭後,原定一個月後的7月8日,展開第二次程序準備庭。之所以間隔一個月,是因為法官認為本案卷證繁浩,希望讓被害人家屬代理人徐律師,有充足時間閱卷、了解案情。準備程序庭的功用,就在於對各證據的證據能力表示意見,以及雙方提出有無要再行調查的證據,而由於因颱風來襲,使第二次庭期又延至8月9日,時間更為充足,但訴訟程序卻仍不見效率。

本次徐律師閱卷後發現,被害人家屬曾經表示「依法處理」,進一步指出實務上確實也會將「依法處理」解釋作有提告的意思。法院採納此意見,徐律師因而轉為告訴代理人。近一個月前,告訴人又另外再委任兩位律師。而這兩位律師也尚未充分閱卷、了解案情,再度減緩了訴訟的進行速度。

而本次庭期,主要就是否要進行測謊、辯護人聲請喚鑑定人趙儀珊教授的部份,進行討論。

台大心理鑑定報告,能鑑定出自白是否正確嗎?

檢方的意見,與上次相同,認為台大心理助理教授趙儀珊並非受法院囑託的鑑定機關,其所出具的鑑定報告,應無證據能力。並且進一步指出,該鑑定報告是以「現在」來判斷「當時」的心理狀況,應不可採用為證據,也無傳喚趙教授的必要。

另一方面,辯護人則表示,趙教授具備司法心理學專長,可以現今狀況,來判斷當時情境下的自白是否可信。過去便曾於他案受法院囑託,就被告、證人之供述證據鑑定其可信度,鑑定結果也為法院採納。如此足以說明有必要傳喚趙教授,進行鑑定。

超過十年,還要測謊?

而告訴代理人也當庭向法院聲請被告測謊,法院先是向告訴代理人說明,應統一由檢察官來聲請,告訴代理人表示他也知道,但是因為受委任的時間太趕,所以還沒有和檢察官先討論,不過還是想先提出來。這也突顯了一個問題——只因為告訴代理人太晚才受委任,變成很多事情都到了法庭上才在「喬」,實在是白白浪費一次庭期。

對於是否測謊,鄭性澤本人表示,希望與辯護人討論後,再進行回覆。辯護人質疑,現在才進行測謊的實益。測謊本身並不不精確,再加上距離案發當時已逾十年,目前已經不適合測謊。進一步指出,蘇建和案再審時曾聲請測謊,調查局即回函,超過十年以上不適合測謊。

《法操》認為,趙教授的司法心理鑑定報告與測謊相比,前者是要以現今的狀況,來判斷當時情境下的自白是否可信;後者卻是距離時間一拉長就不可信。捨棄前者轉向後者,是非常弔詭的決定。令人不禁懷疑,告訴代理人是否意圖利用「測謊」引導輿情風向呢?

再審由檢方提出,卻又語焉不詳

最後,這是《法操》第二次臨庭本案,也發現,再審是由檢方提起的,但檢察官在庭上,卻沒有非常積極的意見表達,反而只是一再提出疑問,或者是以「這個部分都是要再審慎思考討論的」作為回答,而沒有任何明確的論點與意見。

對於一切問題,檢方都回以「要再討論」,令人不禁納悶,檢方對於再審,真的有充分準備嗎?亦或者,只是因為本案為民間救援的矚目案例,因此檢方受迫於壓力,才提出再審的呢?若真有確切的事證,可以還原當年事件真相,也請檢察官能盡快提出,讓案情能在多年後的今天,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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