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譴責架空委員會,強送協商「一例一休」! 2016-10-05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針對立法院今(5日)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陳瑩宣布原訂今審查的《勞基法》7項修正草案,全數保留送出委員會,留待朝野協商處理乙案,公督盟遺憾與譴責,並發表如下聲明: 公督盟認為,民主國家議會,面臨社會重大爭議時,也會有不同程度的議事攻防,但人民對於第九屆新國會還是充滿期待,希望任何議題都應是理性的辯論與辯證,完整論述其政策,以理服人,充分揭露其「議題態度」,而非只花心思在「議事攻防」。將待審查法案全數送黨團協商,不讓各黨的論述交由政黨間辯證檢驗,無法讓民眾更了解,只會徒增未來社會對抗的成本!使委員會專業審查的功能形同虛設。 民進黨過去以國會改革為政見,皆以推動「委員會中心」為改革核心,在就任新會期初,民進黨黨團更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曾經提出第九條「第二讀會,針對委員會審查法案之審查意見中,如審查會決議保留條文之條文數為該法案總條文數三分之一或以上者,即應決議重付審查。」的修正案,其目的即是希望強化委員會專業審查功能,若委員會審查結果有三分之一或以上條文保留時,院會應作成「重付審查」之決議,交付委員會重新審查之,更遑論今天福衛環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陳瑩「全數保留,留待朝野協商處理」的《勞基法》修正草案,顯然與當初民進黨所提的「委員會中心」政見修法精神背道而馳,成為最大的諷刺! 然而國民黨對此議題昨是今非的態度同樣讓人困惑,沒有高度正當性的議事杯葛,是肯定必須付出代價的!在野黨應善盡立法監督的職責,爭取辯證與公聽會等,強佔主席台做為杯葛議事的手段,並無法讓人民瞭解你的提案是否更好,未來選舉自然也不會獲得更多支持! 委員會更不應自廢武功,否則只會淪為行政院的立法局,公督盟在此要求院會應作成「重付審查」之決議,交付委員會重新審查。 標籤: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關心更多議題 拒Uber Eats併購案 200名外送員公平會外鳴笛抗議 【新聞稿】臺鐵霸凌受害員工,致勞動部、交通部長的一封信 台鐵霸凌案成立後被推翻 台鐵產工要求交通部、勞動部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