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礦權展延無環評審查 環團籲經濟部速修《礦業法》

文/公庫特約記者 黃麒珈

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和台灣綠黨等團體,5月10日於經濟部前召開記者會,痛批經濟部搶在《礦業法》修法前通過亞洲水泥公司礦權期限的20年展延「無知情」、「無環評」、「無告知」,並要求盡速提出官方版《礦業法》修正案。

3月20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凍結半年內的礦權展延期限。但經濟部早在3月14日以「3.5個月的審查速度」通過亞洲水泥花蓮新城山礦場礦權展延案,意即亞泥將可續採20年,直到2037年11月22日,不受未來修法的限制。

現行《礦業法》規定,挖礦前必須先取得「礦業權」,接著進行礦業用地、土地使用權等核定,最後才能依法申報開工。針對礦業用地爭議,經濟部日前澄清,「礦業權展限係屬原有權利之延續,尚無需重新核定礦業用地。」

其次,《環評法》於1994年訂立,對於1973年就取得礦權的亞泥來說,自始自終未曾施行過環境影響評估,若其未擴大用地範圍,也不須經用地核定。經濟部日前也援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1條內文指出,現行礦業權展限不需環評。

開挖國土的《礦業法》 195個現役礦場 經《環評法》審查的礦場僅28個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潘正正批評,《環評法》通過至今20多年,截至2015年底,全台共有195個現役礦場,其中有經《環評法》審查的礦場僅28個。潘正正怒斥,是不是在取得礦權後,未來國家對國家土地資源管理、環境治理等與時俱進的法規,《礦業法》都能一手架空?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潘正正

另針對礦權展限的審查過程,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說,舊礦區礦權展限僅需提出開採構想書,送交經濟部審查,經濟部再依《礦業法》發函各機關詢問有沒有不能採的地方即可通過展延。對此,環團已於4月12日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希望行政院能再進一步釐清亞泥案的審查過程。

立院經濟委員會3月預定於本會期排審《礦業法》修正案。環保署也正著手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除了強化事業主管機關與顧問機構之定位,更宣告未來要將環境評估納入礦權展限審查。潘正正怒斥,經濟部竟在改革前夕讓「指標性的財團、指標性的個案通過了礦權展限,延後新法對它20年的適用。」

《礦業法》獨厚業者 導致當地居民權益受損數十年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以侵害「身體自主權」痛批《礦業法》是強暴條款。涂又文指出,現行《礦業法》第47條內文規定,土地使用經核定後,礦業權者若要取得土地使用權,需與土地所有人進行協議;若協議破局,「原則上居民須向繳交一大筆裁判費才能進入民事訴訟,開發單位只需付少少的租金給居民就能取得合法強姦它的一個條件。」

由於亞泥新城礦區緊鄰太魯閣族原住民保留地,亞泥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曾爆出涉嫌偽造「地權拋棄同意書」,甚至有物冊上寫著人不在此,卻印有當事人的圖章。又因礦業權展延未涉及土地開發行為,無須遵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對此,首當其衝的富世部落族人鄭文泉無奈表示,即使土地經多年纏訟終於討回,但是現行的礦業展限讓亞泥可在「不需要原住民知情與同意」的狀況下,不經族人的同意下使用私人土地。

富世部落族人鄭文泉

鄭文泉表示,亞泥至今採礦40餘年,把山挖得體無完膚,每逢大雨來襲淹水,就連何時可能會面臨大規模落石坍方都不知。鄭文泉說,面對山下300多位居民,直指政府草菅人命,要求立即撤銷亞泥礦權。

「誰開採誰復育;誰獲利誰負責」

另針對水泥業造成的環境侵擾,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會長游晨薇指出,台灣水泥長期生產過剩,就去年而言外銷量就高達323萬公噸,其中亞泥145.5萬公噸、台泥177.5萬公噸。游晨薇說,製作水泥需經1400度以上高溫燒結再降溫,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有害環境及溫室效應的氣體。游晨薇強調,水泥是一個高耗能、高耗水、高汙染的產業,呼籲行政院速將承諾要做的水泥與礦業政策環評盡快落實。

謝孟羽也以德國「關礦計畫」為例,指出礦業權在申請之初就必須針對環境整治、生態系重建進行規劃,也須繳交相應保證金。他也提出中國對於礦產業的約束,強調「誰開採誰復育;誰獲利誰負責」。謝孟羽說,採礦業者應擔起復育的社會責任,土地用畢後,需回復到開發前可以使用的程度,「耕地就是耕地,林地就是林地。」

環團現場也對《礦業法》提出4項修法意見,分別為保障土地所有人、在地居民權利,並落實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確保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礦業開發資訊公開透明化;引導礦業權者善盡環境整復及企業社會責任。

記者會後,經濟部礦務局主任秘書徐銘宏出面回應環團訴求,針對經濟部何時提出《礦業法》修正草案?徐銘宏表示,修法草案會參考民間團體版本,將在6月底前將案子送往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商。至於亞泥展延案是否能撤銷,徐銘宏保守指出,4月已2度到礦區視察,也作了安全評估,在行政訴願結果未定前,將維持先前展延20年的決議。

經濟部礦務局主任秘書徐銘宏(左),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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