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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教職員師生調薪3%!一個都不能少!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賴揆上台後,已通過調整「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將在明年1月為全體軍公教人員調薪3%。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大專院校中各類型的受雇者,例如:編制外職員、助理,兼任教師、博士後研究人員、專案教師、私立大專教師…等,近40萬人,究竟是否都能比照調薪3%,還缺乏清楚的政策與預算。

為此,高教工會召集大專院校中各類型的受雇者代表,包括:國立大學教師、私立大學教師、兼任教師、助理…等,共同向政府與大學喊話:「調薪3%!一個都不能少!」工會強調,大專各類人員都已凍薪6年以上,前一次調薪至少為2011年。一律比照調薪3%,都還跟不上這6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調幅5.8%,若未調整,形同是惡化大專受雇者既有的生活水準。

工會表示:我國私立大學教師達3萬人,自2016年《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後,依法私校教師薪給本應準用公校同級標準[1],一併調整。而公私立大專的編制內與編制外職員有3萬人,大學自僱與以科技部計畫聘僱的各類助理人員,則有28萬人,此類群體長年薪資偏低,也理當調整。多數私立大專兼任教師更是已24年未調整鐘點費,人數達2萬人以上,絕不該再被排除在調薪群體外。(可參考附表一)

固然按《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私校教師薪給應準用公校,一併調薪3%。但工會憂心,若缺乏政府清楚的行政指導與監督,各私立大專究竟是否會依法辦理,仍有待落實法令。倘若政府放任不介入,則公校私校間教師的待遇將落差持續拉大,不利公私校間的均衡發展。

另外,大專院校近年來紛紛減少聘僱編制內的正式專任教師,改以編制外的專案教師、兼任教師、博士後研究人員等替代。若調薪政策沒有將編制外人員納入,不但是使此一已經相對弱勢的群體,處境更加弱勢;而且也是反給予大專院校不當誘因,繼續擴大使用相對廉價的編制外人員,對大專教學研究人力的正常化與品質提升,將有不良影響。

而大專院校的編制外職員和助理,近年來在各類評鑑、計畫、競爭型經費的影響下,工作不斷加重,但卻始終缺乏合理的待遇提升。其中學生兼任助理(含研究助理、教學助理、工讀生)按教育部統計更達28萬名之多,至少按物價調幅合理提升其基本待遇,才能使其不必為學費與生活費過度奔波、影響學業。若政府部門僅調漲公教人員薪資,卻刻意遺漏這一大宗基層職員助理的薪給待遇,將是惡化大專教育資源公平分配,不合乎社會期待。

工會強調,大專院校各類受雇者是否都能一律加薪3%,只是整體社會勞工處境的一部分縮影,也是當前政府可立刻有所作為的第一步。工會呼籲,基於台灣長年來物價持續調漲、勞工工資偏低、經濟成長成果未合理回饋勞方,不分公部門、私部門的雇主都應當為勞工加薪,至少比照公教人員的調薪3%,以維持其受雇者最基本的生活水準,並且使經濟成長果實合理分配,改善勞工處境。

這些依法與依理都應調整待遇的受雇群體,若政府有意不當切割,恣意排除某一部分的群體未比照調薪,工會將號召廣大的教職員工生向其雇主──政府與大專院校──表達強烈的抗議。調薪3%!一個都不能少!

附表一、大專院校各類受雇者待遇法規及調整訴求

受雇者類型人數概數[2]相關待遇法規工會訴求
公立大專專任教師18000教師待遇條例》第8條、第15條、〈公立大專教師薪資明細表政府調整〈公立大專教師薪資明細表〉,使本俸、學術研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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