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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同南路都更強拆後一年 迫遷戶遭討87萬執行費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位於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的迫遷戶許素華家,因住家土地登記在「舍人公」神明會下,20年前土地被不法人士違法轉移登記、利用債權法拍後,至今轉手給建商圓富建設進行都更,被建商告拆屋還地並敗訴。

許素華家去年3月16日遭新北地方法院強拆後,許素華將貨車停在家門口的位置當「車屋」,住在車屋上超過10個月,持續向政府追究程序不法。強拆即將滿一年,許素華卻收到建商向法院申請追討拆除執行費87萬不等,包含拆除費49萬、土木技師公會鑑定費20萬及員警差旅費1萬多元等。今天(3/15)反迫遷民團與許素華在「車屋」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勿用強拆執行費二度追殺迫遷戶,並且必須釐清土地盜賣真相,保障人民居住權。

去年(2017)3月16日許素華家遭新北地方法院強拆現場

許素華家所在土地,拆後暫做付費停車場

土地轉手到建商進行都更 早年盜賣問題未解

許素華案的委任律師詹文凱表示,雖然本案的法律訴訟程序已結束,甚至還向許素華追討執行費,但是本案仍有很多疑點未釐清,尤其是整個案子當中牽涉的不法人物及行政怠惰的政府機關。

他提到,日治時期信徒將土地登記為舍人公名下,至今板橋也有,為何只有三重這塊地被偷偷變更為「祭祀公業」?由於神明名下土地不得被任意轉賣,祭祀公業土地則可由「派下員」(祭祀公業成員,多為同姓宗親或親戚)進行處分。當初管委會親友林東卿等人透過非法手段,把自己當成舍人公的子孫轉登記為「祭祀公業」,而當時的三重市公所也准許登記成功。

而後經檢察官偵辦後,早在1993年確認林東卿等人偽造文書,當時三重市公所就應該要取消登記祭祀公業,回復神明會之性質,卻毫無作為;直到林東卿等人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使得債權人可利用債權拍賣土地,直到拍賣完成,三重市公所對於林東卿等人違法登記祭祀公業後15年才撤銷其登記?「問題是有人犯罪很明顯,而有人看到犯罪也不去管,顯示相關的政府機關怠惰。」

另外詹文凱認為,地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付費的確是法律規定,執行處雖然只是按照建商提出的單據要求付錢,但執行處是否檢視內容合理?有無其必要性?例如許素華家的兩層樓磚造房約12坪,當天不只拆除一戶,拆除費列為40幾萬是如何計算出來的?「連房子本身都沒有這個價值,為何都算在許素華一個人身上?80幾萬對一般人都是負擔,更何況是對於住在車屋的許素華。」

許素華案的委任律師詹文凱(持麥克風者)

歷史、體制、系統與執行費 對個人的迫害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則表示,本案是轉型正義的重要個案。由於日治時期的土地登記制度是合意主義,雙方同意即可,與國民政府來台後實施的強制登記主義完全不同,造成政府的體制與系統壓迫社會弱勢。而繳交執行費同樣是在迫害迫遷戶,例如苗栗大埔案也被要求繳納高額執行費,讓弱勢無法負擔, 多一層迫害。「從歷史的迫害,到體制、系統與執行費的迫害,都讓社會弱勢來承擔,這是不公義的。」

反迫遷連線成員彭至誠說,在台灣的開發過程中,很難找到保護無產權人的居住權的法律。除了憲法與兩公約,台灣法律規範漏洞,造成許多迫遷案例。「許素華只是冰山一角,背後還有很多相同狀況的人,政府沒有解決問題。」

許素華的姐姐仍會在家門口的位置上香祭拜

住在車屋才能砥礪心智 許素華討居住正義

「車屋就在我家門口,是很有意義的。許素華被拆屋後一年,居住在車屋超過10個月。她形容住在車屋才能砥礪心智,才有辦法繼續抗爭下去,跟句踐復國、臥薪嘗膽是類似的心情,「況且我也沒錢租房子了」。

她邊在圖書館工作,邊蒐集相關法律資料。近日因為在圖書館待到閉館,匆忙返家跌倒,造成右腳踝骨折。「只要身體好一點,我就會回到車屋,一心想要趕快整理資料,堅定抗爭意志,因為我不甘心我們的家被迫遷。」

許素華說,守住家園的抗爭歷經10年了,自己除了是受害者外也是公民,極力捍衛居住正義。她認為,不論都更與開發主義的功與過,至少在取得土地重新開發的過程當中,程序要正義。她認為行政機關核准偽造文書登記為祭祀公業以及後續法拍土地過程,卻不檢討與追究,顯然公權力淪為盜賣土地的工具、迫遷居民的打手。她重申,政府要協助建商開發,程序要正義,當人民都舉證了,不是把人民的家拆了,土地盜賣爭議就會灰飛煙滅。

原本建商也有提供許素華異地安置的補償方案,但是許素華不接受。她回應:「不是建商給迫遷戶補償金,他們就仁盡義至。這補償金算什麼?算公私協力盜賣土地的遮羞布嗎?」她更說:「許多都更受害者及反迫遷個案都幫助過我,我感謝的方式就是與大家一起捍衛居住正義。」

聲援者林晉暘表示,許素華將委由律師對不義強拆的執行費向法院聲明異議,並向地檢署及監察院告發當年土地盜賣的證據,持續追究真相。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172巷上、青年社會住宅旁約3千坪土地,原登記在「舍人公」神明會名下。「舍人公」是神明輔順將軍,由「神明會」管理。神明會是一種宗教信仰組織,是前清時期由先民渡海來台時,供奉崇拜特定神明,發展成聚落社群組織。登記在神明會之土地由神明擁有,不得任意轉賣。

許素華家在60年代在這裡買下定居,興建12坪樓房。門口供奉王爺「代天府」,形成小型信仰中心。許家只是向神明借地而住,沒有實際產權,這種早年約定成俗的情況常見台灣各地,如今卻頻傳糾紛,經常被依法判為違建。

90年代初,管委會親友林東卿等人突然將「神明會」變更為「祭祀公業」名義,祭祀公業和共管性質的神明會不同,所有人以家族為單位,可自由轉賣產權。

隨後林東卿欠債未還,決定和掮客洪錫欽協議買賣;洪錫欽用假收據申請土地法拍,再和建商余建華合作,取得三重大同南路一帶土地,連年轉賣後,目前的所有權人圓富建設申請都更成功,於是三重區公所在2008年註銷「祭祀公業」登記,使得圓富建設完全持有土地,劃為甲、乙、丙三區,並控告不願配合的居民強佔。

雖然林東卿在1993年遭判偽造文書,最高法院檢察署也裁定林東卿等人實屬違法盜賣,但新北地院仍以「私產糾紛」為由執行強拆。

目前都更單元甲區面積2022坪,居民被告「塗銷地上權」訴訟中,目前仍有947坪土地登記在神明舍人公名下。乙區624坪正在興建地上27層、地下4層鋼骨結構大樓,住宅單元約35-77坪,預計每坪售價65-70萬;許素華家位在丙區,約501坪。去年拆除許素華家後,目前部分土地暫被使用為付費停車場,日後預計興建地上15層、地下3層的鋼筋混凝土造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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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素華家被拆後,睡在車屋上超過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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