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公營媒體整併 勿忘過去教訓

文 / 管中祥

文化部召開記者會表示將研修「公共媒體法」,將華視、公視、中央社及中央廣播電台納入「大公廣集團」,部長鄭麗君也表示,將諮詢各界意見作為修法參考。

2004年,媒改團體發起連署,主張整合既有國營媒體,轉型成一個民主、多元、有競爭力、影響力,和經濟規模的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發揮節制媒體過度商業化的功能,並強化媒體公共服務的責任。

這次文化部似乎下定決心,重新宣示,若能成真,將會對台灣媒體生態帶來新的可能。不過,鄭麗君雖然如此宣稱,但仍未見黨政高層表態,民進黨是不是真心改革,還要多所觀察。

不論藍綠政府者曾表示支持公廣集團,但大多口惠不實。執政者總擔心比商業媒體還難操控的公共媒體若真變大,會不會「飼老鼠咬布袋」,反過頭來監督政府?或者,以財政緊縮為由,不願放手增加經費,公廣集團始終陷於財政不足的窘境。但在野時,卻又以公共媒體壯大會遭政府控制為由,反對修法擴大公廣集團。這種矛盾及「務實」的心態,也讓「公廣集團」一路走來,命運坎坷,政府的信誓旦旦,也只是說說而已。

不過,就算這次政府真有決心,現有國營媒體及公共媒體如何整合?如何分工?還要更多評估。

例如,央廣不論是黨營或國營時期,主要工作都是對外宣傳,未來究竟要走官方色彩的「美國之音」模式,或者走向文化交流、服務全球的「BBC」路線,都需明確定位。若是前者,也許央廣的部分資源就得併入外交部,若是後者,則要確保新聞產製及節目製作的獨立性,不得受到政府影響,甚至在戰爭時期,也必須扮演好監督政府的角色。

事實上,公廣集團並非沒有「整併」經驗,幾年前,原住民族電視台是公廣集團成員,但原民會考量主體性及資源分配,另立他法,離開公廣;客委會如今也想積極立法,打算讓客家電視從公廣集團出走。不過,歷次整併的最大爭議,當屬公視及華視新聞部不歡而散的記憶了。

2006年4月,立法院決議將華視公共化,同年8月7日正式成立公廣新聞平台,公視新聞部從東湖辦公處遷出,搬到光復南路與華視新聞部合署辦公。

兩家原本不同屬性的媒體一起工作,只有短暫的蜜月期,沒多久就因定位不明、場地使用排擠,以及公共價值認知與文化習性不同而爭議不斷。三年後,正式分道揚鑣,公視新聞部重回內湖上班,公廣新聞部的整併近乎破局。

未來將整併的國營或公共媒體各自有其原本的定位任務、歷史發展、工作方式、文化習性,若要合併,不能只有由上而下的政策、法規調整,還必須確實作好基礎調查及田野工作。例如,了解各媒體員工的意願、專業特質及文化性格,以及各單位過渡階段的可能的磨合方式及條件,現有軟、硬體資源的類型、數量、相容性與合作使用之可能方式等,主管機關都必須充足調查與了解。

這些都是企業整併時基本且重要的工作,過去,台灣政府的組織整併大多是由上而下的政策決定,較少田野調查及基本盤點。然而,這些媒體若要合併,並且能健康、正常的長期運作,除了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資源,在法規上確保其獨立與公共性,整併之前,務實地了解組織內部的資源、需求與問題,恐怕是文化部不能忽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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