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任意移監如人球——APEC張習會,勿忘李明哲

文/李明哲救援大隊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去年11月被中國政府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五年,今年10月19日由台商方面得知李明哲被移監,11月1日又得知又被移回赤山監獄。面對中國政府如此任意移監,李明哲救援大隊也發表聲明抗議,且在兩岸官方管道幾乎完全凍結、北京持續以單方行政和司法作為企圖將台灣人「國民化」的當下,要求我國政府應善用下周即將舉行的亞太經合會(APEC)向中國施壓,要求釋放李明哲。同時,民間持續利用聯合國普遍定期審查(UPR),和各國代表報告李明哲案的最新情況,呼籲各國關注中國對於台灣人權工作者及言論自由的打壓及侵害,並在審查期間提出相關建議,要求中國改善。

今年度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經濟領袖會議將在11月12日至18日於巴布亞紐幾內亞登場。台灣將由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代表參加,出席成員還有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政委兼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經濟部長沈榮津與國安會副秘書長蔡明彥等人。

許多國家主張APEC與人權無關,但亞太經濟合作(APEC)在其成立宗旨便明示為「促進亞太地區經濟成長發展及人民福祉」,「發展」與「人權」也同時為其重要目的。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等國際知名人權團體近幾年皆會在APEC峰會前要求各國與會領袖針對人權議題發聲和施壓,台灣的人權團體也呼護台灣代表應藉此機會發聲。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表示, 我們文山社區大學的同事李明哲,在去年3月19日被中國任意逮捕,現已判刑五年坐監。今年10月19日,李明哲的太太李凈瑜已經準備好要前往中國湖南省赤山監獄探視,卻臨時透過台商協會收到通知說李明哲已被移監,被迫取消行程。移監的理由沒有說明,在我們追問下,得知李明哲被移到河北省燕城監獄。我們正要抗議無故移監漠視家屬的探視權利,竟聽說李明哲又被移回赤山監獄。這樣子的任意移監,且沒有適當通知家屬,再度證實中國完全不在乎人權,也不在乎家屬的探視權。對此,我們要提出嚴正抗議。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李明哲從去年3月19日至今,先後被中國任意逮捕、強迫失蹤和關押已近600天,現在又被任意移監。我們選擇在今天召開記者會,因為明天,11月6日,中國將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接受普遍定期審查(UPR),其他會員國會將在會中針對中國人權狀態提出改善建議,接下來,亞太經合會(APEC)也即將展開,我們認為台灣政府應該要把握這些國際場合,為李明哲以及許多其他台灣公民被關押但家屬無法出面的類似個案發聲。尤其在下週登場的APEC會議上,我國代表張忠謀先生將有機會見到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先生,他應當在會議中代表台灣表達要求中國立刻釋放李明哲,以及要求改善中國本身的人權狀況。 我在此也向各位報告,台權會之前已為此前往日內瓦拜會相關機構。

在中國普遍定期審查的會前會上,我們遇到許多來自中國、香港的維權人士,以及維吾爾和西藏聲援團體,甚至還有來自拉丁美洲各國的團體,他們都同聲控訴中國侵犯人權的狀況。拉美代表團12人裡面有受害者和他們的律師,談到中資企業如何在拉美各國造成問題,例如對亞馬遜流域的環境破壞,對當地原住民的圈地和迫遷等等。由此可見,中國侵害人權已不再只限於中國境內,也不再只是兩岸之間的問題,而是全球的人權問題。台灣的政府和民間應該一起來關注中國人權問題對全世界的威脅。我們呼籲政府應利用一切國際會議和官員會面的機會,表達我國的嚴正立場,以及我們對自由民主普世價值的堅持。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首先,針對中國明天將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的萬國宮接受普遍定期審查的事情。我們知道,今年12月10日將是《世界人權宣言》通過70週年紀念日。但在這70週年的前夕,我們卻迎來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自2006年成立至今可能是最糟的一個組合。人權理事會上個月的改選結果,有很多人權紀錄非常糟糕的國家,都被選入人權理事會的47個成員國之中。

明天對中國的審查,將是檢驗聯合國為記取兩次大戰教訓、促進世界和平而建立的這套人權機制,到底還有沒有存在的可能性。剛才講者已提到中國近年來各種倒行逆施,如果大家有機會看到中國為UPR遞交的《國家報告》,就可以清楚看到,舉例而言,中國試圖以除貧政策的進展,掩飾它對少數民族特別是維吾爾及西藏人民在文化、身份認同和語言上面的壓迫。同時我們也必須強調,雖然中國口口聲聲說經濟發展是近年來中國在「經濟人權」上面的重要進步,但我們也必須指出,在新疆、西藏地區,所謂的經濟發展非常不利於少數民族,因此它是一種「不公平的發展」。

另一個令人憂心的趨勢是,中國近來為了滿足一個「法治國」的面貌,試圖把一切他想做的事情都定為法律,寫進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各種法律當中。但我們要提醒的是,即便他宣稱針對公民權利有關的法律做了很多修正,可是它的這些法律都還是違反國際人權基準。所以我們非常期待在明天的UPR審查中,聯合國會員國能夠正視中國近年來對人權的侵害,希望他們能夠提出積極正向的人權建議。這將是聯合國是否還能存在的試金石。

其次談到亞太經合會(APEC)。亞洲是世界僅存、唯一沒有區域人權條約與監督落實機制的區域。亞洲地區近幾年來經歷了民主和人權的倒退,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不應該迴避這個問題。即使從最自利的角度來看,出席APEC會議的每個國家,都受惠於亞太區域的和平和穩定。真正的和平與穩定不能靠高壓和集權統治,兩次世界大戰的教訓是,各國、甚至是同一個國家內的不同社群,如果能夠承認相同的權利標準,就能建立基礎,使得彼此相互尊重、和平共處。這套基礎,就是當時各國在密切討論之後所獲得的共識世界人權宣言,以及日後產出的國際人權公約。

針對即將到來的APEC會議,我們呼籲出席的各國再次肯認公約的基礎,並且建立監督機制,來督促區域內的各國致力於公約權利的落實。 與本次會議直接相關的是,近年來聯合國逐漸重視企和貿易與人權的關係。鑑於亞太地區的跨國間貿易與投資日益增多,APEC會議應該把「企業與人權」列為討論重點,確保資本輸出國嚴格把關,嚴格禁止企業享有跨國的優惠,卻同時享有人權侵害的免責權。

對於APEC,我們有以下四點訴求:第一,APEC 會議應該重申聯合國企業人權指導原則,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建議透過國際合作處理跨國企業人權侵害。第二,在所有的區域、多邊或雙邊貿易協定中,應該加入人權影響評估與人權條款。第三,APEC 應該做為區域監督機制的平台,或促使另一平台之建置。第四,APEC應該把人權作為國家間合作的基礎,促使各國重申個人自由的可貴,台日韓等國家,更應積極倡議個人自由和經濟發展的並行不悖的道理。

立法委員尤美女委員表示,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去年11月被中國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今年10月19日被移監,11月1日又移回原來監獄,這個過程卻從未事先通知台灣政府,甚至也沒讓他的太太知道。由此可見,中國已經單方面把台灣人「國民化」,同時透過李明哲案已經在審查我們台灣的言論自由。因此我們期待在這次的亞太經合會,我們政府所委託的代表們,包括前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先生,能夠利用出席APEC的時候表達我們的訴求。

很多人可能會說,APEC會議跟人權無關,但事實上APEC成立的宗旨是要「促進亞太地區經濟成長、發展及人民福祉」,可見人權也是其重要目的。正因如此,人權觀察等許多國際人權組織近年來也都會在APEC會議之前,要求各國領袖在會中針對人權議題發聲和施壓。所以,我們也期待在這次APEC會議,我國代表也能就人權議題,尤其是李明哲被當做中國國民判決、剥奪政治權利、和現在不當移監等等問題,應該聯合所有跟我們共享自由、民主、法治的國家一起來為人權發聲。 其實李明哲並非單一事件,被中國迫害、關押的台灣人很多,包括現有約500人被強迫失踪,逾1000人遭非法拒禁。所以台灣必須利用各種機會,尤其在兩岸關係急凍情況下,應該透過APEC會議結合各國共同關注中國人權、關注李明哲和其他被關押的台灣國民,希望他們早日獲釋。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表示,感謝媒體至今持續關心李明哲的人權狀態。APEC跟人權到底有沒有關係?當然有,我後面會說明它的關係為何。 首先,我要在此正式提出一個倡議:台灣應該在亞太經合會(APEC)以及在亞太自由貿易協定(FTAAP)的冾談過程中,提出「設立亞太人權法院」的要求。這件事很重要。談到亞太區域經濟整合,大家比較熟悉的是過去美國主導又退出的TPP以及中國與東協主導的RCP,但事實上在這兩大陣營的對立之外,一個真正可能的亞太經濟區域整合機制是由APEC倡議的FTAAP。

過去對FTAAP的發起會員國曾有不同意見,有人主張由TPP跟RCP的原始會員國來共組FTAAP,若是如此台灣就會遭到排除。但去年APEC確定一件事情,就是要以APEC會員國做為FTAAP的原始會員國。也就是說,今年是台灣成為FTAAP倡議討論過程的成員之一的第一年,台灣應該要好好把握這個機會。 從最近結局未卜的美中貿易戰可以看到,將來若能成立跨國亞太區域整合的貿易機制,它的重點絕非關稅減讓,而是要能解決跨國紛爭。因此,FTAAP至少要在三個領域具有𧣈紛爭解決機制或司法機制。

第一個是跨國投資糾紛。事實上,所有的貿易、投資協定都必然要納入投資人與地主間的紛爭解決機制。第二個是跨國的智慧財產權法院。我們在最近聯電、競華與美光等公司分別在中、台、美三地互控的案件就可以了解,若沒有跨國智財權法院,這種貿易戰終將成為各國壁壘對抗,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第三個是我們要提出的一個重要的紛爭解決機制,就是跨國的人權糾紛。其實,區域經濟整合必然帶來更頻繁的人員移動,其所衍生的人權糾紛應該要有對應的跨國人權機制。比如近年電信詐欺犯是否應該遣送中國,李明哲案,或最近瑞士銀行因人身安全風險而下令員工禁止入境中國。在這些情況下,當人身自由被限制時,跨國移動的經理人或勞工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因此,台灣應該勇於參與FTAAP成立過程中各種制度的建立。其中關鍵之一就是要求它必須建立跨國人權機制。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表示,我們的領袖代表,應該要把提升區域性人權保障的議題帶到 APEC ,也是因為人權與區域經貿習習相關。其背後更是價值的選擇,正如美國副總統彭斯的演講所揭示。唯有建立在民主、自由、尊重多元的基本價值上,區域性的經貿與發展合作才能走得長遠,符合亞太地區人民長遠的利益。

蔡英文總統2016年5月就職以來,中國為堅持「九二共識」而斷絕兩岸官方交流,此次峰會是台灣和中國政府高層領袖會面的難得機會。蔡總統應責成我國與會代表,透過各種方式尋求APEC亞太各國的支持聲援,當面向中方表達李明哲無罪、應予立即釋放的要求。

青平台社會培力中心主任劉璐娜表示,台灣與會的官方代表應透過各種方式,尋求APEC中亞太各國的支持聲援,清楚地向他們說明李明哲案以及該案所代表的中國打壓人權和民主價值的嚴重性;因為這樣的打壓已經不限於針對中國公民,甚至開始針對其他國家公民,同時也不再只限於政治異議份子,也及於商人。例如,加拿大籍富商孫茜據報因修練法輪功而於2017年2月在其北京住處被中國政府任意逮捕,至今未經審判遭關押逾20個月,慘遭酷刑。在台灣,不僅李明哲一人,也有五百位台灣人被失蹤,超過一千位的台灣人被非法拘禁。台灣應善用APEC會議,結合其他有國民受害國家政府,要求中國尊重法治與人權國際標準。

在接下來11/6的審查,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的代表也已經抵達日內瓦,預計與各國團體在場外進行抗議。中國將於11/6上午九點(日內瓦時間,台灣時間為下午四點),在萬國宮內,進行審查。各國團體會在場外抗議,屆時台灣NGO也會跟現場連線,網路直播現場的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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